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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分红金额与实际不符

2013-07-31 14:18: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投诉对象:中国人寿、中国邮政银行

    投诉内容:中国人寿分红金额与实际不符。

    江苏省的陈女士投诉称,她2008年2月17日在中国邮政银行存款,但听工作人员的游说,最终花8万元在购买了一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年2月17日,保单到期,陈女士到中国邮政银行办理手续。直到2月28日钱才到帐,到账金额为90116元,除掉本金8万,5年利息加分红共计10116元。陈女士称,如果当年办的是存款,按当时的利息5.04%,8万存5年光利息就是20160元,“当时他们是说利息照拿,每年还有分红的,我现在不谈分红,光利息就少了10044元。我要邮局告诉我(保险是邮局代办的)这个钱是怎么算的,邮局说搞不清楚,那我不是白白损失1万多吗,那可是我一年的工资啊!”

    诉求:希望中国人寿和中国邮政银行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3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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