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泰康人寿疑用欺骗手法推销保险

2013-07-31 14:13: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投诉对象:泰康人寿

    投诉内容:泰康人寿以欺骗手法推销保险。

    安徽省的徐女士投诉称,5年前,泰康人寿业务员曾经到家里向她的母亲推销一份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碍于人情的关系和业务员错误的诱导,徐女士的母亲答应购买。

    当时业务员说合同期限是5年,徐女士的母亲先是付了第一年的保金5000元之后拿到保险合同,才发现是10年。之后,徐女士的母亲想退保,业务员说不能退。

    参保第二年,徐女士的母亲找到当时泰康人寿巢湖区域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她现在退是不划算的,要扣手续费,如果再交4年,满5年之后退就不用扣手续费了,钱可以全部退回。徐女士的母亲信以为真,又坚持交了4年。

    今年,已经到第六年了,徐女士的母亲再次提出要退保,却被告知只能退2万元,要扣将近5千元的初始费。对此,徐女士的母亲不能接受,因为当时购买的时候根本没有人告诉她有初始费用,当时负责人承诺的钱全部退回也根本是无稽之谈。

    此后,徐女士拿了合同好好研究了一番,才明白什么是所谓的初始费用。徐女士认为,自己母亲文化程度不高,根本不可能看明白泰康人寿所谓的合同,泰康人寿业务员以一种虚夸很不负责任的态度向投保人推销保险令她感到愤怒。

    诉求: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调查,不能以一纸合同就埋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3年5月刊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