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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虎”早教产品被诉“三不该”

2013-07-03 11:16: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本刊记者 李颖

    近期,“巧虎”早教产品可谓是站在了风口浪尖。让“巧虎”如此出名的并不是其优质的早教产品,而是“巧虎”对消费者种种的侵权行为。

    继对“巧虎”骚扰式营销进行相关报道后,又有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称“巧虎”的电话销售还存在“强买强卖”的现象。除此之外,“巧虎”还陷入了泄露客户信息的漩涡。面对一系列的消费者“指控”,“巧虎”官方并未进行明确回复。

    不该搞骚扰营销

    瞿女士在一次不经意的机会接触到了“巧虎”早教产品。自此之后,瞿女士的生活便陷入了噩梦。

    “电话销售人员说,不订购这个日本产品就诅咒孩子,还骂人!求取缔!”谈及这段不愉快经历,瞿女士语气略显激动。

    在瞿女士的通话记录上记者看到,致电的“02161611122”号码已经被她设入黑名单。“半个小时里打了10个左右的电话,不停地骚扰。”瞿女士说。

    瞿女士这次“不愉快”经历,引发了很多家长的共鸣。“虽然电话销售的举止很令人不满,但由于我对法律不了解,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投诉,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上网后才发现原来受害的不止我一个。”

    不该强买强卖

    在“巧虎”骚扰式营销被曝光后,近期又有一位消费者反映,“巧虎”的电话销售还存在“强买强卖”现象。

    据了解,这位女士两年前在幼托机构填了一封“巧虎”问卷式的表格,而这期间“巧虎”推销员也一直向该女士推销其产品,这位女士在抽空看了相关宣传片、动画后,考虑到自身工作的繁忙程度,决定为孩子先订购一年的“巧虎”。

    但她在订购前得知,自己姐姐的孩子也在用“巧虎”产品,她的姐姐建议先试用下自己订购的产品,等试用之后,再订不迟。于是,该女士决定打客服电话决定取消订单。

    而后,电话销售又一次打电话询问之前订购的事,在得知该女士已向客服退订的消息后,直言是不是嫌价格太贵,买不起,最后竟然还私自说产品已发货。经这名女士找客服证实没有发货才安下心来,但也意识到此次销售的性质已经被贴上了“强买强卖”的标签。

    不该泄露隐私

    除骚扰营销、强买强卖外,近期“巧虎”又被消费者扣上了泄露消费者隐私的标签。

    消费者张女士是巧虎乐智小天地的用户,在2011年末通过网络订购了巧虎乐智小天地宝宝版18个月的产品,一次性付款,每月寄来一期。2012年10月其间接到促销电话,说“10·1”国庆期间巧虎乐智小天地给老客户优惠,续订产品的话有优惠。张女士想到之前的产品快要到期了,便花1300元续订了一年的产品。“是快递上门收钱,当时给我一张手写发票。但是2012年12月时我查询产品续定情况时,被告知根本没有订购过,才知上当受骗。”张女士说。

    随后,张女士立即向“巧虎”客服核实此事,巧虎客服说已有很多人也像她一样上当了。

    令张女士不解的是,客户的信息骗子是如何知道的?“骗子如何知道我的产品快要到期呢,并且对我个人和孩子的信息也了解呢?我认为巧虎乐智小天地应对我受到的损失负责!” 

    “巧虎”官方未表态

    据了解,“巧虎”早教产品背后的公司——倍乐生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是由日本大型教育集团Benesse Corporation独自创建,总部设立于上海。

    截至目前,尽管受害群体不断蔓延和扩大,“巧虎”和其背后的倍乐生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却没有做出任何官方回应,致使消费者陷入了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主选择权)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北京市中伦文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东表示,消费者在遭遇类似“巧虎式”的骚扰式营销和强买强卖时,首先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旗下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此途径仍解决不了,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但需要起诉人有充足的证据。

    随着“巧虎”事件的不断升级,又有网上公开显示,倍乐生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常年在网络上投放大量招聘信息,招聘职位大多为电话销售,而从网络上部分应聘人员反映来看,“巧虎”产品电话销售压力非常大,而且是淘汰制,很多人试用期不合格就会被辞退。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3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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