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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养老社区”保险陷阱

2012-06-21 14:56: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本刊记者 李颖

    近日,本刊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些保险机构以进住“养老社区”为噱头吸引消费者,通过不实宣传或模棱两可的讲解,给消费者造成购买其保险产品即可进住或有机会进住“养老社区”的印象。

    记者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截至目前,监管部门没有审批或备案过与“养老社区”进住挂钩的保险产品,市场上也没有保险产品明确提供此类延伸服务。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应留意几个方面:首先,仔细鉴别,审慎购买。不要仅凭销售职员的介绍就草率决定购买保险产品,而要完整正确地弄清楚保险产品的信息,认真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消费者需要特殊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等重点条款,避免因口头表述的局限和个人理解方式的差异。

    其次,消费者应谨慎对待签名,不可代签。购买保险产品时签署的投保单、回执或其他单据,都会作为合同双方履行自己义务的证据,若单据内容与了解的情况不符时消费者仍签了字,将来发生纠纷时则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

    最后,建议消费者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回访工作。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为个人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人身保险业务在犹豫期(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的10个自然日内)实行100%回访确认。

    消费者应再次确认是否清楚购买保险产品应留意的主要事项,若不认可或无意购买即可办理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本钱用度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用度。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2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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