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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已成医院自身“顽疾”

2012-06-21 14:3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田  妞

    “看病贵、看病难”,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就这么难呢?

    不久前,笔者再次体验了一把。

    由于孩子小,身体抵抗力差,我的女儿患上了支气管炎。

    在河北省儿童医院门诊输了3天液,花费近千元。

    待孩子病愈后,在大厅窗口打印收据后发现,除去药费,每次在医院输液的费用高达42.86元。

    在这张写着“河北省门诊统一收费收据”下方的明细上,清楚地显示了各种收费名目:门急诊留观诊查费4元/日,普通病房床位费14元/日,病房取暖费3元/日,静脉输液2元/瓶,小儿头皮静脉输液6元/瓶,一次性输液器6.83元/个,医用看护垫3.67元/条,输液瓶贴膜0.68元/贴。

    看着这张清晰的明细单,不禁回忆起那3天的输液经历:输液大厅人满为患,一张张狭小的输液床被拥挤地排列在大厅中,婴儿的啼哭声、家长的安抚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3.67元/条的医用看护垫被循环使用……就在这样的条件下,每次输液却收取42.86元费用,让人情何以堪?

    医疗机构乱收费一直是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之一。近几年来,通过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医院公开收费价格,如单病种限价、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多种措施,群众的医疗费用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但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医德医风的滑坡,加之行政处罚乏力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不强,不少医院扩大收费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达到重复收费等。难怪有人说:医疗乱收费其手段千奇百怪,花样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久治不愈的“顽疾”。

    面对千奇百怪、花样不断翻新的医疗乱收费,与其说是“医务人员沟通未到位”,“电脑出了差错”,“患者误会”,不如说是医院明目张胆地乱收费。

    现在,发现医院乱收费,把钱退给患者就算了,很少追究有关人的责任,更没有进行经济处罚,当然毫无震慑力。好比强盗小偷,即使被发现,把盗抢的财物退给受害者也就算了。如此只有利益,毫无风险,你还能指望强盗小偷会洗手不干吗?

    医院乱收费被发现的概率非常之低。第一,治病的人,想去查点每天医疗项目、收费的毕竟是少数,普通老百姓也看不懂医生写的天书;第二,信息严重不对称,即使去审查账目,患者也只能发现明显悬殊过大的部分问题。可见,医院乱收费被查出并退款的总比例不高,哪有停止乱收费的动力?

    在大力倡导建设诚信社会、和谐社会的今天,医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利用患者不知情,实现乱收费,无疑增加了百姓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医患矛盾。

    对治理医院乱收费,最有力的办法,就是进行有震慑力的经济处罚。其实,现在许多服务部门都已经承诺或者作出规定,对乱收费要实行“双倍赔偿”,例如部分电信企业、物业管理都这样做了。

    在经济处罚之后,再仿照教育部长的态度,也来个“医院乱收费,院长要撤职”。这样一来,医院乱收费被处罚,经济上没有好处,院长又为此丢了官,此类事只有来它几次,乱收费的现象才能得到遏制。

    医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医院,更是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得到解决,那么最终得“病”的将不仅仅是患者本人。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2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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