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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商品也该享受“三包”

2012-01-05 09:1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本刊记者 李  颖

    临近春节,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推出打折促销活动,各类商品的促销广告铺天盖地,有的直接低折扣、有的折上折、有的是特价促销返现送券、有的是100%中奖。

    2011年底,北京市民郝女士在一家商场花700余元买了一双3折特价的某品牌皮靴。按照郝女士多年的购物经验,特价的鞋一般都是过季或断码的,在质量上应该有保证,但这次却出现了意外。郝女士的这双新靴子,在穿后第四天鞋跟就出现了晃动的情况,第六天鞋跟完全掉了下来。

    按照靴子附带的说明表述,真皮鞋在购买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等质量问题,可以包换,于是郝女士带着靴子和购物小票找到了该专柜。可销售人员看后却告知郝女士,靴子按3折出售,属于特价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还,如需修理就要支付180元修鞋费。

    打折商品不适用“三包”?

    商店这样说合法吗?打折的特价商品就不适用“三包”制度了吗?带着郝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浙江时光律师事务所邵焕彤律师,邵焕彤明确指出,商家的说法是不合法的,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理应维权。

    因为打折或者特价商品不属于处理商品,以换季打折、拆迁甩卖、断码特价等形式销售的商品,若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义务,消费者应该享有售后服务。

    除非商家在销售时,明确表明该商品属于有瑕疵或质量问题的处理品,或者说是等外品、残次品,以低于成本价出售,这样商家可以对已明示的商品瑕疵不承担责任。金女士所购靴子没穿几天就掉跟了,说明鞋子本身质量有问题,商家应该承担起“三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退换或修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并且,打折商品同处理品有“区别”,商家销售打折商品依法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也应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由于电视等电器商品外壳有碰伤或划痕而按处理价进行出售的,在商家、消费者都明确缺陷的前提下,特价电视的外观不享有“三包”,其他内部部件等仍然属于“三包”之列。

    无“三包”属“霸王条款”

    近期,有媒体对1098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当购买的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43.0%的受访者会去退换,30.0%的人会找商家理论,30.1%的人表示“再也不去该商家买东西”,还有42.9%的人选择息事宁人,觉得“反正是打折的,算了”。在参与调查者中,98.9%的人曾购买过打折商品,其中43.7%的人经常购买。同时,88.6%的受访者认为,“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是商家的霸王条款。其中,66.3%的人对此表示“非常赞同”;仅4.0%的人“反对”这一观点。

    “很多商家其实就是利用了消费者更愿意息事宁人这一点,才将‘打折商品不可退换’的条款强加于消费者。”郝女士说,很多时候是消费者的姑息、妥协,以及维权意识的淡薄,才导致各种霸王条款的泛滥。

    其实,早在2006年国家就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其中第18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北京市工商局也曾公布首批27种“霸王条款”,其中包括“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然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对“霸王条款”的认定,似乎并未引起商家重视,甚至连不少消费者对此也一无所知。

    “没有没受过伤的消费者。”北京白领卜菲菲直言,如今越是大型的连锁超市、房产中介、汽车4S店,就越牛。一些商家的算盘、招数多如牛毛,消费者想不上当都难。媒体尽管对商家侵权行为的报道不计其数,但商家往往岿然不动,政府的监管在哪里? 

    那么,受访者怎么看“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调查结果显示,79.5%的人认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77.1%的人认为“是商家免除责任,追逐利益的表现”,68.8%的人认为“商品若有质量问题,商家有明确告知义务”,61.2%的人认为“打折商品应该能退换”。

    “商家‘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亟待国家清理。”上海市某高校法律专业研究生穆宁认为,“三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经营者规定“概不退换”显然是违法的。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一些本来违法违规的‘霸王条款’,会被更多人认为是合情合理的。这不仅有损法律尊严,还会姑息不良商家,不利于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穆宁说。

    邵焕彤表示,打折商品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支付的价款是购买包含售后服务在内的商品价格,不管是打折商品、特价商品,都是商家的促销行为,只要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而不是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无论打多少折,都应该享受完整的“三包”售后服务。如果是产品有瑕疵或质量出现问题而降价处理,则必须指出商品的瑕疵或问题所在,所列瑕疵之外的其他完好功能仍应享受“三包”。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所提的合理要求,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

    买打折商品要货比三家

    然而当消费者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促销,到底哪些是真优惠,哪些是假省钱呢?其实,假日消费也要保持理性,买打折商品也要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

    商家促销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商业行为。虽说这样的促销是有实惠可图的,但是也不乏小部分商家借此机会敲诈消费者或者设陷阱让消费者去钻,对于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就要多加小心。

    首先,锁定中意品牌。这需要业主多跑几家卖场对目标品牌的统一折扣了解清楚;多方周旋,利用商家之间的竞争获取更多折扣机会,如“你们品牌在××市场已经给到我×折了,还送赠品”。另外,网上可以查询外地折扣信息。

    其次,只买该买的。岁末年初家居商场中的各种商品都会有打折促销,面对种种诱惑,做到该买的物品毫不吝啬金钱,不该买的物品就算它再便宜也不要动心。遇到便宜就捡,最后会让你严重超支。

    再次,不要返券要现折。返券是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一个购物抵用券,顾客再添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另一件商品,同时再返券。返券是个无底洞,这是商家的一个聪明的手法,如果您不想没完没了地买东西,就不要为之心动了。因此返券没有直接打折实惠。

    第四,不要贪恋搭售品。商家在推销一件主打商品时,喜欢搭送一件精美小商品以勾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当在购物的时候碰到此类搭售行为,请遵循“有用就要,没用不要”的原则,千万不要为了小便宜而花了大钱。

    第五,理智看抽奖。商家的抽奖活动中奖率确实很高,但是无非就是些小物件或者干脆就是购物券,设置的大奖很难中到,而且还有消费金额门槛。因此想买家具中大奖的消费者们还是自己掂量掂量吧。

    第六,慎“吃”套餐。特价套餐是家居行业比较常见的促销形式。但是套餐中包含的商品往往是最基本的款式,数量也有限制,一旦您对美观风格稍有需求,要更换套餐中的商品,就需额外加价。所以购买前要看好配套产品款式。

    商家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有些能让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但有些也有可能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上当受骗。对此,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马世群列举出一些促销中的常见问题,以此提示消费者小心促销活动中的陷阱。

    例如,有些不法商家利用旺销期,故意将家具价格抬高,然后采用打折降价来吸引消费者。

    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消费者首先要理智购物,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低的商品;要小心免费陷阱。商家免费的最终目的是让消费者有偿销售,要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对赠品当面检查,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要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连环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价格欺诈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当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与商家交涉。另外,赠品有问题仍可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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