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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小票切勿随意丢弃

2011-10-05 10:04: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同一件商品,结账时却连刷两次。消费者找到超市收银员,对方却不承认。近日,河北石家庄的冯女士就在超市遭遇了一起因超市重复收费引发的消费纠纷。

    近来,消费者投诉超市重复收费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形式,谨防在购物时上当。

    一、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这是近年来超市和商场比较常见、被主管部门处罚较多的一种价格欺诈方式。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促销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而实际上最后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促销价与平时销售价格相差无几,甚至更高。

    二、标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有的经营者使用无根据、无从比较的语言、文字等模糊标价,如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进价、超低价、惊爆价、特价等,误导消费者。

    四、虚构降价原因,诱导性标价。一些经营者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经常打着换季打折、优惠价格、酬宾价格、促销价格、拆迁转行、最后三天等用语,谎称降价让利,诱导欺骗消费者。

    五、标价签内容与实际不符。商品标价签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与实际不符,专门用于欺骗一些粗心的消费者。

    六、模糊馈赠,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价值和数量等。

    购物的小票是顾客的购买凭证,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后应及时查对所购物品与小票上的是否一致,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购物小票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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