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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掉进了二手房交易陷阱”

2011-06-09 14:3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房产交易在百姓的生活中是一件大事,大家都会小心谨慎。由于二手房的买卖涉及房产中介,购房者出于对中介的信任,往往会不自觉地放松警惕,从而容易造成一系列的纠纷,麻烦不断,在北京务工的张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卖房的没有房产证

    张先生名叫张万磊,是数百万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中的一员。2010年4月得知妻子怀孕之后,他异常欢喜,决定倾全家之力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以便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

    经过几个月的比较和考虑,最后通过链家地产中介介绍,看中了北京市顺义区石园东苑7号楼3单元301房子,房主也姓张,跟张万磊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叫张万波。当时张先生询问了链家办理此项业务的置业顾问,问房产证的真假,置业顾问回答说没有问题,这个房子已经通过网签,可以核实该房产的产权。于是在2010年11月27日他就通过链家地产中介签定了协议,交了3万元定金给房主,另外还交了中介费3.39万(含其它杂项)给链家地产。

    签订完购买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8天后面签并支付房款的首期,但是,当张先生赶到链家,被告知房主的房本和身份证都丢了,需要补办房本和身份证才能进行后续的事项,补办房本则需要20个工作日。

    等待是漫长而痛苦的,由于事情没有定下来,张先生的心情比较急,期间他多次打过电话给链家中介确认房本补办的进度,但是得到的答复总是闪烁其词,让他继续等待。张先生的心里越来越不安,于是在等待几天后咨询了律师,并委托律师到链家约见房主,到房管局查询房本。这时候房主张万波承认他没有房本,原先的房本是伪造的,只是想弄点钱。这时张先生提出退钱并赔偿,张万波表示愿意双倍赔偿,但链家地产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称责任在房主,他们并无过错。记者打电话到链家核实的时候,链家负责媒体宣传的张小姐则矢口否认房主承认过他没有房本。事后张万波也并没有兑现他的赔偿承诺,每次张先生联系他的时候总是推托身上没钱,无法赔偿。

    艰难的维权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张先生对房主和链家地产都没有好感,甚至怀疑链家的业务员和房主合作来骗取他的中介费和定金。要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张先生首先想到的是到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这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他们管。

    在这个事件上,张先生认为链家地产作为房产中介有责任核实清楚交易房子的产权信息,而链家没有做到这一点,这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必须退还中介费和定金,但是链家地产不但没有退钱,还拖延时间逃避。多次交涉无果之后张先生于2011年1月18日对链家地产提起了诉讼。2011年4月27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是结果并不理想,房主并没有出庭,法院书记员说不能正常开庭,于是就让张先生和律师暂时回去等公告,具体时间出来后再开庭。

    由于此事长时间交涉无果,张先生极为苦恼,后来想到网络,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给自己维权。不久张先生在天涯网上发了一篇名为《链家地产还我血汗钱!串通假业主骗中介费和定金!》的帖子,目前已有一万多的访问量,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帖子发出后链家找到张先生表示愿意把中介费3.39万元退返给他,但拒绝作出进一步的赔偿,张先生不愿意就此了事,坚持通过法院来解决。

    房属不清的回迁房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后来跟律师一起去过房主的家里,也就是张先生准备购买的这套二手房,房主张万波的母亲告诉他们自己的孩子不务正业,这房子没有房本,也不卖。

    张万波人找不到,电话里也总是推脱,链家则更是推脱逃避,法院到房管局查询房子的产权信息也迟迟无果,张先生极为苦恼。

    2011年5月6日,法院的王法官给张先生回复,说那套房子属于回迁房,现在核实到的结果是房属不清,由于张万波的身份证丢失,需要进一步核实他的身份信息。

    记者5月9日打电话到链家核实,当时给张先生办理业务的雷小姐说自己不清楚此事,让记者跟客服部联系,之后链家负责媒体宣传的张小姐跟记者联系,说他们的操作并没有错误,一切都是按照规定来办的,房子在网签上可以查询到,也看过房主张万波提供的房产证原件,房产的产权并无问题,只是张万磊自己怀疑房子有问题,目前为止他们也没有收到法院关于“房子是回迁房,房属不清”的回复。

    经查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回迁房分好几个种类,有的可以上市交易,有的则不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过回迁房的买卖通常比较麻烦,买家购买回迁房时需注意相关政策,否则容易造成纠纷和损失。

    其实整个事件并无特别复杂之处,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綦小芳律师,綦律师告诉记者,问题的关键是“北京市顺义区石园东苑7号楼3单元301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张万波到底有没有此房的房产证,他有没有权力卖这个房子,或者房子本身可不可以进行买卖等。

    这个信息法院可以到房管局调查清楚,至于身份证丢失更不是问题,张先生的律师就可以到派出所查询张万波的身份信息。

    如果此房经查并无产权问题,张先生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规定,继续完成交易,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易,张先生可以要求链家和张万波承担责任,退还中介费和定金,并作出一定的赔偿。

    如何确定二手房的产权?

    目前张先生还在等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不管结果如何,张先生这次买房行动算是彻底失败了,而且麻烦至今未能解决。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买房是一件大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必须确定房子的准确产权信息,丝毫不能马虎。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确定二手房的产权信息呢?胡卫红律师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确定房子的产权状况。

    其一,查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其二,查验卖方的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若卖方委托他人代办,尚需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 

    其三,查验相关证件:若系出租房产,需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若系共有房产,需查验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及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 

    其四,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记录:诸如房主姓名、共有人姓名及其产权比例、档案文号、登记日期、产权来源、房屋平面图等相关内容; 

    其五,查验与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存在按揭、抵押、贷款额与偿还额、租赁期限、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是否被司法部门查封等各种情形。 

    其六,特别提示:核实所购房屋的性质。若系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要注意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如何按比例分成。

    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为了维持单位人员的稳定,与职工签订有服务合同,原单位还有优先购回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该房的出售,该房屋的出售是否符合房改房出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一般还不允许上市出售,因此,要确认有原单位公章同意出售才能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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