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直销?直销!

2011-06-09 11:12: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是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即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前世今生

    直销起源于中国的清末民初!有史料记载,早在1929年中国内地的王星记扇庄的第二代当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种类似直销的方式招揽生意:无论什么人只要给王星记介绍业务,均可得到成交额中的5%~10%的佣金。这是世界上最早有史料记载的直销,也是直销的起源!

    现代直销起源于美国,直销最早的萌芽始于20世纪50年代,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随着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求方便快捷购物心理而兴起,现在直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

    直销1990年进入中国,至今已20年有余,其间中国直销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0~1998年)为起始阶段,政府以开放和谨慎的心态接受这一新生事物,并不断加强监管,然而事与愿违,到1998年出现严重失控状态并导致了社会混乱,国务院于1998年4月决定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第二阶段(1998~2005年)为转型经营阶段,国家批准了10家外资传销企业转型为“店铺加雇佣业务员”模式运作,内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出现了外资转型企业独大的局面。

    第三阶段(2005年12月至今)为规范发展阶段,出于对WTO开放零售市场的承诺和对1998年传销灾难的心有余悸,政府以确保社会稳定为法律底线,2005年出台了以禁止多层次直销为突出特点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多层次直销进入了准开放状态。

    直销竞争推动企业管理升级

    目前,直销行业已形成获牌企业之间的竞争,获牌企业与未获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且竞争势态正在加剧。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先期进入市场的企业业绩独大的局面,正在受到来自直销新阵营的挑战,月朗国际三年创造近百亿的业绩并成功将国内市场转化为富迪经营,哈药、中脉、隆力奇、太阳神、广东康力等国内有实力的企业高调运作市场,雄心谋求未来5年的数百亿市场份额,然而在硝烟弥漫的市场竞争的背后,企业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将在竞争中起最终的和决定的作用。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经验,直销进入一个国家和地区15~20年左右,市场会进入理性发展期,也就是说经过无数人的亲身参与和口碑相传,直销方式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运作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直销在中国20年的风风雨雨,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制造了相当数量的“直销难民”,直接或间接地了解直销的国人占80%以上,社会公众对直销越来越了解,接受和反对直销的人群都很庞大,因此,对直销一边倒的支持或反对的状况已不复存在,人们多数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企业的发展也渐趋理性,中国直销行业将进入理性发展阶段。

    直销企业面对目前的生存和运营环境,面对政府的严厉监管,选择什么样的运作理念?塑造什么样的企业文化?向市场提供什么样的产品?怎样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优秀的经销商?怎样才能永续经营?这些竞争战略和策略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和落实,将决定你的企业在竞争中的位置。放弃浮躁,坚持产品本位,把直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与福祉放在重要位置,只有这样,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永续经营才会有可能。

    中国加入WTO,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全面导入,规范的直销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直销大事记

    ● 上世纪7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在我国开展传销业务。该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可。

    ● 1990年11月14日,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销正式被纳入了工商管理的范畴。

    ●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 同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随后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 1996年4月,我国政府经过审查,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向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

    ●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 由于对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的区分没有严格的标准,大大小小的非法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以至于到1997年底、1998年初,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直销企业几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对整个传销行业全面禁止整顿。

    ● 同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 2001年,我国加入WTO。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包括传销)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 2006年7月24日,雅芳有限公司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被允许进行直销试点的企业。

    ● 2006年12月1日,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开展直销业务,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保洁用品。

    ●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出台。《禁止传销条例》于11月1日生效,《直销管理条例》于12月1日生效。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