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牛奶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一起让3个孩子无辜殒命的刑事案件,其背后是否暴露了一些食品安全监管的隐患?有业内专家和媒体评论说,“按照我国《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生牛奶禁止上市销售,主要是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其他有害物质对牛奶的污染。”评论者援引这一法规的目的,无非证明法规“禁止上市销售”而市场上却销售火爆,自然能够推导出“监管失职”的结论。但认真检索一下就会知道,这一法规早由卫生部废止,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现在的问题是,关于散装牛奶的监管,旧法既废,新法又没有跟上?如果新法没有跟上,是否意味着在“监管失职”之前,已经埋下了先天的“监管漏洞”?(《南方都市报》)
不怕馒头回炉,就怕监管夹生
无论是制售问题食品,还是让回炉食品重入超市,理论上都会遇到监管部门的盘查,但不少监管流于形式。据工人透露,给玉米馒头加色素,若被工商部门查到,要被罚死。因此,工商部门来查时,肯定要藏起来,不能给他们看见。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了逃避检查,还专门想出一套对策——办公室人员称:“一般来说馒头的话,一个月抽查一次,他们来检查,我们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监管人员如此好骗,不是说明他们愚蠢,而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走走过场。
不怕馒头回炉,就怕监管夹生。确保食品安全,既要靠制售者守法,更要靠监管者的监管到位。一定程度而言,制售者的守法意识是靠不住的,因为连知名超市都敢销售数量甚巨的问题馒头!因此,就更需要监管者守土有责,主动出击,并且击出效果。(《中国青年报》)
病人28天45万到底是怎么花的
“因胆结石住院一月花费45万元”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在这起事件中,患者家属没有采取过激的行为,更没有求助职业医闹,而是走合法的解决途径,静等第三方来进行权威认定,这种理性的态度无疑值得嘉许。
医疗纠纷总是难免,出现争议之后,及时引入独立的、为患者信任的第三方开展鉴定最为关键。当然,这个第三方应是与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都没有利益关系的独立组织,这样做出的鉴定结论才能为医患双方以及整个社会所信服。(《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