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0质量10问

2010-12-05 08:05: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质量10问

质量的提升总是得益于不断的质疑

    2010年,我们关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经济。

    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振奋不已,也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感慨万千;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群起共鸣,也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黯然无语,更有一些事情,让我们感到无比困惑。它们就像一面面镜子,不仅映照着中国制造的百态;也透视出中国社会和民生的现实。

    这些事件像一个个节点,共同构成了中国质量经济的发展史,同时,也不断促动着我们的社会在警醒中向前。

    我们按时间顺序,节选2010年的部分“节点”,归纳过往事实,更试图提出问题,因为,“有时候提出问题,甚至比给出答案更重要”。

    ——编者

    1问为什么昆明新机场垮塌是“责任事故”?

    这是继2007年湖南“凤凰塌桥”之后的又一起重大工程责任事故。二者惊人地相似,同样是政府“重点工程”,同样是疏于建筑质量。

    时间是2010年1月3日,新年的第三天。因“支架局部坍塌”造成的这起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配套引桥垮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在调查后的官方说法中,总投资达到234亿元、主体工程投资达188亿元的这起事故,是由于有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技术及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终导致发生的一起“责任事故”。

    “责任”,沉甸甸的两个字。

    不得不提的是,近年来大大小小的诸多工程质量问题,建筑质量问题——整个建筑领域,已经到了令公众难以容忍的程度。并且,这种情况始终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无奈之下,公众只有调侃。“楼脆脆”、“楼歪歪”、“楼垮垮”等就是明证。其中,“楼垮垮”事件至今仍是“罗生门”,国家级鉴定中心与省级鉴定中心两份质量鉴定报告“互相打架”,当事各方无一人受到处理。谁又来对此负责?

    中国建筑界的生态环境堪忧。而昆明新机场垮塌事故再次暴露了建筑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建筑工程的转包和非法分包已成为中国建筑业的普遍现象。一个工程经过层层转包或者层层分包,工程利润层层盘剥,到最后接手是各种大小包工头。为了维持利润,就极容易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况,严重影响到工程的建设质量,出现工程质量隐患或者安全隐患,也极容易导致职务腐败行为发生。这是建筑行业的毒瘤。它所引发的市场混乱从来没有停止过。“即使是专门的劳务分包公司也不是很正规,这就是市场的现状。”

    可怕之处在于,据报道,这是大的市场环境的问题,现在并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一个企业只能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来试图解决,但市场链条很长,一个公司的管理能有多大效果也不能完全确定。”

    建筑质量差的这个“死结”,何时才能解开?

    2问为什么“毒豇豆”中使用已被禁用的农药?

    10年前,“选择买有虫眼儿的蔬菜还是没虫眼儿的蔬菜”还是科普作家们的经典问题。现在,这当然已经不是问题了,10年间,白菜、大蒜等农产品农药超标的鲜活案例教会了中国消费者太多太多。

    而海南“毒豇豆事件”,再次拷问了中国农产品产业链的生态系统。

    2010年1月28日,湖北武汉销售的海南豇豆被检测出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2月4日和5日,当地农检中心又检测出同样结果。经追查,这些含有禁用农药的豇豆来自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和三亚市崖城镇。2月6日,武汉市农业局宣布3个月内禁止海南生产的豇豆进入当地市场。

    武汉禁售“海南毒豇豆”的新闻经媒体广泛报道,在全国迅速引发连锁反应。合肥、重庆、上海等地纷纷对海南豇豆实行下柜。一时间消费者谈“豆”色变。一些经过检测合格的豇豆也无人问津,海南豇豆顿时大幅度降价,大量滞销,甚至只要是“海南产”蔬菜,就被市场敬而远之。一直以来行销大江南北的海南返季节蔬菜,遭受了极其严峻的公信危机。菜农们损失惨重。

    事故的原因和很多产品一样,还是出在“源头”上——农民使用禁用的高浓度农药残留超标所致。可惜的是,源头的“源头”——禁用的高毒农药,产自哪里、如何进入市场并进入田间地头?被政府和媒体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直到今天也是一大悬疑。

    就事故本身而言,事后海南省的总结很到位:一是农产品质量监测体制机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农资市场亟待加强监管;三是农民科学用药知识缺乏,许多农民不知道使用高效低毒的农药替代国家禁止的剧毒农药;四是海南冬季瓜菜生产没有完全实现标准化;五是农产品追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

    这些话不能称之为官话,但也不见得多么有用。其实,这些都是老问题了,也并非海南独有。真正的问题是,这些问题为什么在中国多年来一直解决不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海南农业部门的“牢骚”或许能让我们“管中窥豹”。3月1日,据《华商报》报道,对于武汉市农业局曝光“问题豇豆”的做法,海南三亚市农业部门表示“特别地不理解”——因为外省很多运进海南的蔬菜也会被查出问题,但按照通常做法只限于内部通告,这已经是业内的“潜规则”。

    这些牢骚也揭开了另一个不为公众所知的“潜规则”,即对查出问题的农产品以内部通报代替公开预警。这样的“暗箱”操作模式,自然既不可能对已流向市场的农产品及时追堵严查,也难以避免一些单位不思问题根本,反倒忙于公关而疏于具体的监督防范。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或许,这是偶发性的中国农产品安全防火墙失守的原因之一。问题是,长长的产业链上,还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潜规则”?

    反观国际,对于关乎健康的产品一直以“严苛”著称的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长期以来,中国让世界觉得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不过,从“吃饱”到“吃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问为什么丰田召回事件中“同车不同命”?

    丰田质量神话不再。

    2010年2月、3月,伴随着总裁丰田章男分别在美国和中国的道歉,丰田全球召回风波达到高潮。其中最近两次较大的召回是,10月21日,因刹车总泵油封存在缺陷,可能会影响行驶安全,丰田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召回153万辆问题汽车;11月4日,又因震动会使动力转向感应器失灵,令汽车转向困难,存在安全隐患,丰田宣布,在日本和欧洲召回大约13.58万辆Compact iQ与Passo两款小型汽车。

    加上此前因脚踏板失灵、刹车失灵等原因召回的车辆,丰田全球召回汽车的总量已近1000万辆,涵盖了大部分车型,包括高端的雷克萨斯等车型。

    丰田自己也承认了质量有问题。危急中,丰田章男提出“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丰田宣布放弃夺取全球15%市场份额的目标,从而退出全球销量第一的争夺战。

    这也使得丰田汽车的品牌形象遭受重创,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评出的2010年企业最重大失误排行榜上,丰田汽车召回事件高居第二位,仅次于英国石油公司。

    丰田召回事件深刻影响了全球汽车工业的格局,也引发了包括中国汽车业在内的全球汽车工业的自省。

    与此同时,在对全球汽车召回后处理上,丰田对欧美和中国的消费者进行了差别对待,“厚此薄彼”的做法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不满。因丰田汽车涉嫌隐瞒油门踏板问题,美国交通部对丰田汽车开出约1640万美元的巨额罚单,这刷新了2004年以来的最大民事处罚金额纪录。而在中国,丰田汽车及其他汽车企业从未受到过如此严厉的处罚。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即便在中国,丰田汽车又故伎重演,搞了个中国版的差别待遇。4月7日,一汽丰田按照承诺补偿了浙江RAV4车主,但并不承认全国其他地方的车主可享受同等待遇。舆论质疑,面对“同车不同命”,中国消费者该何去何从?主管部门将如何保障全国消费者平等、合法地享受应得的利益?

    《新京报》的一篇文章指出,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消费者的重视还是不够,从数量上看,在美国还是全球最大新车市场的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次,涉及车辆2220万辆次,超过当年美国市场一年新车的销售总量。而2009年中国成了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汽车年产销超过1300多万辆,召回的整车却只有130万辆。从召回结构上看,美国2008年实施的召回中,主动召回占60%,33%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而在中国市场,以统计资料较为齐全的2008年为例,这一年我国汽车召回事件47起,没有一起“指令召回”,基本上都是备案召回。 

    在指令召回缺失的背后,是中国对缺陷汽车的召回缺乏立法护航。目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我国汽车召回的主要法规依据。2004年10月1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开始了中国汽车召回的破冰之旅。但此后的5年间,虽然我国的产品召回数量不断增加,却始终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法规。这也导致国内的汽车企业召回意识仍处于被动阶段,召回效果也远不及其他国家。

    早在2007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升级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并开始征求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当时预计《条例》最快2008年便可出台。

    2008年,三鹿事件曝光后,《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当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条例》立法听证会。2009年4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条例(送审稿)》全文,宣布在5月26日之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消息称将于2009年内颁布实施。但此后,《条例》的出台再无进展。

    相比之下,欧美国家的汽车召回立法已然相当成熟。丰田宣布召回后,美国随即启动了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的调查和国会的3场听证会。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洛克菲勒其后更是表示,除了现有的美国联邦法律中对缺陷车辆召回的规定,其还将起草一份“全面”立法,以解决工业中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

    呼之欲出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何时能够浮出水面?中国的召回制度何时能够完成与国际的接轨?

    这两大问题的解决,应该是丰田召回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最大财富。

    4问为什么“紫砂”没有明确的标准?

    和“空气能热水器”、“无氟空调”类似,这是又一起行业概念混乱、标准不健全引发的企业集体打“擦边球”事件。

    2010年5月下旬,央视一期节目曝光“宣称用纯正紫砂烧制”、“有益身体健康”的美的等品牌紫砂煲,是以普通陶土为原料,用氧化铁、氧化锰等化工制剂进行增色制造而成。实际上,多年前国家就对已近枯竭的宜兴紫砂矿封禁。“紫砂门”由此踢爆。

    当天,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正式向消费者和媒体表示道歉,承认产品是子公司生产,“天然紫砂内胆”属不实宣传。

    紫砂门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信任危机迅速波及整个紫砂行业乃至陶瓷行业,紫砂类家电产品一度几近销声匿迹。

    在“紫砂之乡”宜兴,则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紫砂”声誉捍卫战,相关部门对紫砂产品质量和行业经营秩序进行了拉网式检查。7月3日,宜兴市更是断然决定,止采多年的紫砂矿即日恢复开采,以确保宜兴生产用的紫砂土全部来自于宜兴原矿。

    事件持续发酵的同时,争论也是如火如荼,人们的关注点越来越集中地落在“什么是紫砂”和“紫砂煲到底有害无害”两个问题上。

    究竟什么是紫砂?紫砂煲等产品到底算不算紫砂?根据GB/T5000-85《日用陶瓷名词术语》的定义,紫砂陶器是指用质地细腻、含铁量较高的特种粘土制成的,颜色以赤褐为主,质地较坚硬的无釉制品。

    但现实中,各方对这一定义的理解差之甚远。据媒体报道,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东生表示,“目前的紫砂类电器都应该属于紫砂范畴。”而宜兴陶瓷行业协会会长史俊棠却认为,紫泥、红泥和绿泥才是宜兴紫砂的真正主料,其他的泥可以作为日用器皿的制陶原料,但决不能说成是紫砂,尤其是宜兴紫砂。宜兴紫砂是一个特定的名称,抛开宜兴谈紫砂毫无意义可言。“就像酒和茅台酒绝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样。”

    而对于消费者关心的紫砂煲安全问题,据媒体报道,吊诡的是,紫砂门爆发后,许多紫砂煲生产企业主动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但大都遭到了检测部门的拒绝。

    直到6月21日,半官方的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才联合发布了一份“严谨而又模糊”的声明:紫砂是陶器的一种,是一种“更为安全更为卫生的无机材料”;紫砂泥内胆成型后,“是可以添加氧化铁、氧化锰、氧化锌等材料的”,合格的产品是无毒无害、安全卫生的;依据《精细陶瓷烹调器》国标抽检,美的、九阳、苏泊尔、依立生产的紫砂煲产品是安全无毒害的;紫砂矿并非江苏宜兴独有,从陶瓷科学的角度,利用其他地方的紫砂矿,同样也可以生产符合标准的紫砂产品,但宜兴紫砂的文化底蕴不可替代;其他产区(宜兴之外)的紫砂器产品虽然在化学成分上、烧结后的矿物组成上与宜兴紫砂陶接近,如果产品胎体不呈赤褐色,仅利用化妆土装饰而称为“紫砂”是不恰当的。

    但是这个声明并没有直接界定“紫砂煲陶瓷内胆”是否为紫砂陶器。界定“难”的背后,是紫砂相关工艺标准和规范的缺失。中国在1989年颁布了《紫砂陶器》标准,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做出规范,2008年又做了修订,新标准主要对铅、镉溶出量进行了修改,而且对注浆、机械成型及上釉紫砂陶器进行了排斥,技术标准也多处细化。但新标准对于工艺过程却没有过多规范,相关工艺过程的标准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声明中,“适当添加氧化铁、氧化锰、氧化镍生产陶瓷产品,是一种稳定成熟的生产技术,合格的产品不会危害人体健康”给了企业和公众极大的安慰,但也并没有完全打消消费者的疑虑。正常情况、正常制作工艺条件下,合格的紫砂煲是安全无害的,可究竟放的是什么,放了多少量?依然没有公开数据。

    时至今日,紫砂门已然淡出人们的视线,公众期盼官方权威说法的声音也已悄然消弭。只是偶尔作为饭后谈资的时候,人们也许会不经意间冒出一个问题:类似紫砂门的“门”还会重新上演吗?

    5问为什么“后悔权”写入“消法”引起争议?

    3年前,曾有机构在民间做过调查:中国哪部法律最重要?位列榜首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0年6月,消法迎来第一次“大修”。其中在修订稿中,将后悔权写入消法引来最大争议。

    “后悔权”作为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延伸,法律上称为“消费者犹豫期或冷静期制度”,是指消费者在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或撤销合同的权利。

    新修订的《消法》第九条新增:“对通过电话销售、邮售、上门销售等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

    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后悔权会不会搞乱市场?后悔权的可操作性如何保障?

    质疑的声音一大堆,譬如缺乏监督机制,会不会有消费者故意钻空子?图书音像制品是否适用该条款?三十日内退货时间是不是有些过长?等等。“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这一要求更被普遍认为规定太宽泛,使得这一条款变得可执行性不强。

    但后悔权在法条上的不完善,能成为阻挡后悔权写入消法的障碍吗?从西方趋于完善的制度构建来看,譬如瑞典,有专门的《远距离合同法》,其中就有关于“后悔权”的明确规定,包括后悔的期限(14天)、后悔权的适用范围等等。法律唯一要保障的就是公平,消费者和商家对产品相关信息上的不对称,决定了消费者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后悔权无疑是对买卖双方权益的一种平衡。

    换一个角度考虑,中国人普遍感觉生活质量不高,“活得累”。累,是因为生活成本太高,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信任度太低、消费纠纷太多、消费维权成本太高。试想,若每个人一年中遭遇两起消费纠纷,能活得不累吗?

    后悔权的意义正在于此。把后悔权写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了实现法律层面的程序正义之外,还极大地彰显了保护民生消费权益的实质正义。参与消法修改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就认为,在消费者拥有后悔权之后,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消费环境会有较大好转。 

    现实中的例子应该更具说服力。据中顾网报道,京东商城副总裁徐雷曾认为,后悔权“将引发对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沉重打击”。

    他阐述的理由是,网上交易欺诈和纠纷一般多出现在CTOC领域,而不是一些电子商务网站所主推的BTOC业务。线上交易应该和线下交易享受同样的待遇——如果线下交易不允许反悔,那么网上交易也不应该允许反悔,否则就失去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而实际上,京东网早已经对消费者开放了后悔权,“所有商品均可以无条件退换货”,只不过期限比消法修订稿中规定的30天要短些,为7天。

    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新消法最迟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

    后悔权最终会不会写入消法?新的消法在完成各项修改后能不能让各方满意?一切尚是未知数。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消法的修改只能是与时俱进。

    6问为什么导游总是成为导购?

    一段7分钟的网络视频引爆了“导游阿珍骂人门”。

    视频的内容是,香港女导游恶言威吓内地旅客,强迫购物。在短片中,女导游阿珍在旅游车上以普通话辱骂旅客在珠宝店只购物满1.3万元,使她丢脸。大致意思是,你们每人就1000多元的团费,连机票都不够,何况还包括吃住玩。世界上哪有免费的午餐?当然,话说的比较难听。

    2010年7月,这段视频在国内多个省市电视台热播,引起强烈反响。阿珍被香港同行斥为“业界之耻”,有舆论甚至称她“魔鬼导游”。

    伴随着舆论的升温,16日,香港特区旅游事务专员容伟雄表示,已责成旅游业议会严肃调查处理,规定香港旅行社不能以低于成本出团。同日,香港金凯国际旅行社致歉,承认导游阿珍为其聘用人员,许诺对其以后永不录用。

    17日香港旅游业界为此召开了“集思会”,100多名业界代表检讨“强迫购物”事件,研究挽回香港旅游业声誉。同日,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内地游客在香港旅游权益保障高度重视,已与香港旅游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关注当地对此事的处理。甚至还发出了“游港服务警示”。

    “导游阿珍骂人门”再次掀起了行业的盖子。

    这次的导游门事件发生并非个例,港澳游“零负团费游”已存在多年,早就是旅游业人尽皆知的秘密。不光是香港,内地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超低价比比皆是。

    中国旅游业多年来一直高速发展,因为准入门槛低,与之伴生的是,旅行社越来越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这种竞争并没有体现在业务的开拓和对消费者的优质服务上,而是最原始的、赤裸裸的价格竞争。从不断降低自身利润争夺客源,直到不计成本的超低价、零团费甚至负团费。

    天上当然不会掉馅饼,羊毛终究出在羊身上。与之对应的是,导游变味,沦为导购。而一旦消费者“不买导游的账”,矛盾势必激化。

    对旅游业的监管缺乏有效手段,是导游门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以港澳游的“零负团费”低价游为例,很多旅游部门明令禁止零负团费,更不允许强制消费,但实际上禁止归禁止,却难有实质性的处罚。原因是,根据1996版的《旅行社条例》,涉及价格问题,只能由物价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但对于物价部门来说,旅游价格属于服务业价格,由市场定价,而不是国家定价,只要双方“愿买愿卖”,就无法查处。直到2009年5月1日,新的《旅行社条例》才规定,“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但即便是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之后,“零负团费”低价游也并没有销声匿迹——就在香港导游阿珍骂人门事件发生后不长时间,内地版的珠海女导游骂游客“穷光蛋”又被炒得沸沸扬扬。

    不过这也催生了中国首例查处“零负团费”团的案件。

    据《现代快报》报道,珠海女导游供职的组团社南京市中国旅行社,2010年9月被南京市旅游质监所罚款3万元,并被处罚停业整顿一个月。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查处“零负团费”团的中国首例案件,距离新《旅行社条例》的实施,已经过去了一年零四个月。

    更深入的问题是,哪怕封杀了所有的零团费负团费,只要旅行社和导游的理念、服务跟不上,结果必然是陷入另外的恶性循环。

    时至今日,中国旅游业仍未走出低价竞争的怪圈,乱象依然不时上演。谁会扮演旅游业乱象的终结者?

    市场需要理性,消费者同样需要理性。

    让旅游回归旅游,这应该成为旅游业的共识。

    7问为什么对“面粉增白剂”争论不休?

    在中国,面粉增白剂存废之争是个老话题,也是一个始终敏感、保鲜的话题。

    “是什么就是什么”,这是一个哲学意味颇浓的句子。不过,如果前面加上主语“面粉增白剂”,就不太适合了。

    2010年9月中旬,主张禁用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冯平透露,卫生部办公厅在“关于再次建议尽快出台新的小麦粉国家标准”的答复中表示,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的化学名称)。 

    这则寥寥数语的新闻再次触动了国人的神经,旋即引发了新一轮面粉增白剂存与废的利弊大论战。 

    在过去的20年里,伴随轮番上演的论战,国内已形成了两大对垒阵营:以国内面粉龙头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国家粮食局为主的主张禁用派,以食品添加剂企业、中小型面粉加工企业为主的赞成使用派。双方各有重量级专家助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煞是热闹。

    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面粉增白剂是否对人有害,面粉增白剂是否破坏面粉营养,及面粉增白剂存废是否源于商业利益之争。

    和“是否对人有害”,“是否破坏面粉营养”相比,“是否源于商业利益”直接是禁用派与赞成派非科学层面的交锋,颇具中国特色。

    赞成派认为,面粉增白剂的使用大大地缩短了面粉的后熟期,能降低生产成本,加快资金的流动,增加了中小型面粉厂的竞争优势,禁用派的目的是试图利用国家标准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

    而禁用派则不以为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不添加的为什么要添加,能禁止的为什么不禁止? 

    有趣的是,在科学层面,这样一场只能凭借科学依据服人的论战中,也并不鲜见“如果看不到(面粉添加剂)禁用,死不瞑目”、“如果谁能证明增白剂是有毒有害的,我们自己就把企业关了”这样赌咒发誓般的非理性语言。

    耐人寻味之处在于,2007年,正是美国的一句“提出科学依据”拯救了濒临废止的面粉增白剂。

    中国是在1986年新颁的小麦粉标准里,开始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卫生部同步将过氧化苯甲酰列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允许每公斤最高添加60毫克过氧化苯甲酰。 

    20年后的2006年,争议声中,国家粮食局在小麦粉国家标准草案中禁用增白剂的报批稿呈给国标委。当时卫生部虽然认为其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存在矛盾,但仍于当年末主持召开协调会,不久又发函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五部委意见。结果,除商务部提出“请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外,另四个部门均以正式文件明确表态支持禁用。 

    据此,卫生部开始动真格的了。2007年8月,卫生部在其网站上耗时两个月向社会征求意见,但不知为何最后并没有公布禁与不禁两种意见的结果。

    很快在10月,卫生部就向WTO通报,计划撤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使用许可。WTO成员国中,卫生部最终只收到了美国的反馈——“要求提出科学依据”。“禁用”就此搁置。需要说明的是,美国一直允许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而且不限量。

    尴尬的是,“科学依据”四个字,正是中国面粉添加剂存废论战的“软肋”。纵观20年表面争吵甚欢的论战,无论禁用派和赞成派如何纵横捭阖引经据典,不过主要是分别援引欧盟与美国等同样立场国家的数据与判断。中国要想不“顾左右而言”,还需要提供独立的科学依据以支撑,不过这显然并非易事。

    就论战本身而言,仔细对比还会发现,实际上禁用派与赞成派的“交火”也并不“对点”。禁用派的很大一部分火力用在了对面粉增白剂超标使用问题上,而赞成派则说,禁用增白剂食品更不安全,谁知道会添加什么来增白?

    截至目前,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依然没有定论。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论战本身使得普通公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原本陌生的食品添加剂的了解。

    “真理越辩越明”,那在真理辨明之前呢?发人深思的是,面粉增白剂的存废之争依然是“一刀切”政策,为什么公众不能自主选择?“让公众的选择权回归公众”,何以如此之难?

    与此相对应,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想买到一个不添加面粉增白剂的馒头,还真不容易。

    8问为什么“曲美减肥胶囊”召回被质疑?

    这本应是一次被叫好的药品召回。

    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由于使用减肥辅助治疗药物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此次被叫停的产品包括曲美、澳曲轻、可秀等多个品牌减肥药。

    意外的是,这个消息把著名减肥药品牌曲美和药监局同时推向了风口浪尖。

    尴尬之处在于,就在国家药监局发出叫停通知的前一晚,太极集团董事会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主动停止减肥药曲美在中国的销售。

    太极方面表示,是在获悉美国药品管理机构的决定后,才决定主动停止曲美在中国的销售。且高调宣布曲美的生产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下架系公司主动召回,并非出于药监部门要求。

    而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西布曲明相关不良反应报告298例,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心悸、便秘、口干、头晕、失眠等。

    公众质疑,药监局的停用通报何以反而比企业的动作还慢?

    此前,早在2005年,欧盟就将含有西布曲明的“诺美婷”纳入“警告类药物”;2007年,日本厚生省提醒公众慎用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2010年1月,欧盟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称西布曲明可能增加服用者患心脏病及中风几率,暂停所有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在欧盟地区销售使用,美国FDA、澳大利亚医疗产品局随后要求生产厂商修改产品说明书,警示用药风险;10月8日,美国FDA发文,责令“诺美婷”撤出美国市场,加拿大卫生部门随后表示,雅培正在该国召回“诺美婷”……

    可惜的是,这一系列大动作,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除了在相应节点上表示“高度关注”外,并未跟进限制性举措。中国网的一篇文章对此评论,当世界各国都开始对西布曲明采取行动的时候,我们却依然放任企业与民众在“合法”的市场上完成减肥的交易,唯一合理的解释,莫非国人对其毒副作用天然免疫?

    与此同时,曲美的“主动召回”和药监局的通报在时间选择上如此“默契”,又让人浮想联翩。

    学者蔡方华分析,曲美厂家赶在药监部门公布政令之前抢先召回其产品,带有一定的危机公关色彩,但也并未能为其加分。从西布曲明被证明存在风险,到欧盟宣布西布曲明减肥药退市,再到我国宣布停用,中间有一个很大的时间差,相关厂家有充裕的空间完成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的调整,从而最大程度减轻企业损失。但对于广大用药者而言,这个时间差却是非常不公平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原本可以少用和不用曲美等减肥药的人,在不知不觉间成了企业软着陆的牺牲品。”

    围绕着西布曲明,有很多值得思考和追问的东西,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善后。被要求召回的各种药品召回情况进展如何?已经召回的药品究竟受到了怎样的“处理”?被召回的药品会不会像有些下架药品一样“改头换面”后又重新流回市场?企业对药品的负面作用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是否负有赔偿的义务?这都需要信息的透明公开。

    而减肥药问题也不过是冰山一角,这些年来,处方药被滥用添加在减肥、壮阳、美容等保健品上,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乱象。在今年“两会”上,钟南山院士就曾对此直言不讳。遗憾的是,这种现象至今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治理与遏制。

    但愿消费者不再成为药品试验的小白鼠。

    9问为什么“广州公交地铁免费”被叫停?

    这场风波,是包括设计者在内的很多人所始料不及的。

    在举世瞩目的亚运会召开之前,为了掀起市民观看和支持亚运会的热情,主办方广州市政府送出了一个“大礼包”:十项亚运惠民政策。其中一项就是亚运期间公共交通免费,结果首日公交、地铁就被“挤爆”。

    这个结果让国人大吃一惊,广州也算是中国最富裕的城市之一了,怎么人们还会在乎几元、十几元的这点小钱?

    争议声中不妨梳理一下整场风波的实际发展脉络。今年年初,时任广州市长张广宁就表示“亚运工程扰民”,“要利用亚运举办之机,好好回馈一下广州市民”。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筹办重大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很难避免工程扰民,政府以派送“大礼包”的方式回馈市民,已渐成惯例。世博会期间,上海就派送了“世博大礼包”向所有上海常住居民每户免费赠送一张世博会参观券和一张价值200元的交通卡。

    之后广州市民期盼“亚运大礼包”的消息多见诸当地媒体。而据齐鲁晚报报道,在《新快报》进行的民调中,市民渴望的“大礼包”,排在第一位的是“派现金”。但在9月27日,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选择的是放假、赠票、公共交通免费等。广州市交委冼伟雄说,目前无论国内国际,举行大规模的运动会赛事,“敢于提出公共交通免费的城市,广州是第一个!”

    随后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发布的民调显示,这个系列礼包中,“公交免费30个工作日”的知晓率和期待利用率最高,分别为70.3%和66.9%。

    没有充分尊重民意,也许这就是广州公交地铁免费风波最大的肇始因素。好事没能办好,有舆论就此发问:政府在进行每个决策前是否认真进行过论证,还是完全靠拍脑袋做决定?

    11月6日下午,15位市民代表被广州市客管处紧急请来,专题座谈地铁免费一事。当天晚上9时,广州市政府宣布从11月8日停止免费公交政策,改为发放公交现金补贴——每个户籍家庭(含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员)发放150元现金,集体户口人员每人发放50元。之后市政府官员向公众道歉。

    广州公交地铁免费风波也让我们再次看到,中国的民生质量常常被高估。红网的一篇文章做了“将心比心”的经济学分析,“在我们小城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免费乘车卡,乘公交不花钱。我原来一个月也不见得上街一次,就是上街,我也尽量地骑电动车,反正也不远,也不累。要是乘公交,绝大多数的线路,是上车就一块钱,从起始站可以一直坐到终点站。就是再便宜,我也不会轻易把这一块钱给它,能省一块钱是一块钱啊。现在,免费了,我还受这个累吗?有事没事,也乘公交走了!要是每个月给我补上哪怕是二十块钱呢,我也会省下它来,买上二斤肉也是好的嘛!”

    “十二五”规划正在拟定,在中国全面转型时期,中央把优化民生与经济增长提到同等高度,提出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包容性增长”。而如何才能落实好各项政策,在执行层面不走样、不变味,真正改变民生现状,提高民生质量?这是广州公交地铁免费风波带给我们的最有价值的思考。

    10问为什么国家质检总局要出台乳业新政?

    三聚氰胺“死灰复燃”、“圣元奶粉疑致女婴性早熟事件”、“蒙牛—伊利—圣元策划门”……2010年,后三鹿时代的中国乳业,也并未消停。

    嘈杂的声音中,2010年11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2006版相比,对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制品的企业提出了更具体、更细致、更明确的要求。这在业界被解读为,试图结束中国乳业的乱局。

    新版细则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检项目多达60余项。尤其明确规定了三聚氰胺的检测方式,必须自行购置设备、自行检测,取消了此前可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方式。而一台检测设备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无疑大大提高了行业的门槛。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莲芳认为,“如果新版细则被彻底执行的话,将有超过50%的乳企被淘汰。”而众多中小乳企的退出,无疑能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

    目前,中国乳企已多达2000余家,但企业开工率仅为60%左右。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也认为,这种小散乱的格局正是制约乳制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提高行业的集中度非常必要。乳企集中化之后可以提高行业的总体实力,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可以规范行业环境,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但业界也有不同意见。乳业资深专家王丁棉就表示,“新版细则中并未规定自备检测仪器的型号和档次,也没有规定检测的手段和方法。如果采用快速的检测方法,只需1万多元就可以买到相关设备。”他甚至认为,新版细则并非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近期爆发的质量门中,几乎每次都出现了大企业的身影。”

    能够形成共识的是,新版乳业细则能否改变中国乳业乱局,关键看执行情况。再好的政策,一旦执行不力都将无济于事。而现状是,乳业市场虽然在慢慢地走向法治化,但人治的因素还是太多。

    当然,所有的判断都只是判断。市场自有其淘汰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乳业新政到底能否引导中国乳业走上光明大道,尚需时间的检验。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