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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

2010-02-22 10:32: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我国将全面实施质量“黑名单”制度

    本刊讯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从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0年起,质检系统将健全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机制,全面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介绍,质检系统今年将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质量安全信息资源,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机制。

   王勇说,质检系统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研究对不同产品、不同规模的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有效的办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另据了解,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还将采取一系列举措认真履行质量综合管理职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大力推进质量振兴,努力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些措施包括:

   制定质量发展规划。认真总结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经验,分析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抓紧起草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推动质量兴省工作。质检总局将制定质量兴省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质量兴省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质量兴省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争取各个省(区、市)都开展质量兴省工作,使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建立完善质量状况分析制度。质检总局将每季度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定期向国务院提交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各地两局也将定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向地方政府提交分析报告。要进一步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抓紧研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力争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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