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大连、沈阳多位消费者出现手机无法上网问题,经与当地电信部门多次交涉,结果却是被终止服务。
投诉
抽查
消费者的困惑主要有:第一,双方签订的手机上网协议明确规定包月费30元,不限流量;第二,电信公司一直未对所谓“通过不正当手段上网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第三,电信客服曾表示,如果恢复正常上网需变更手机上网套餐,是否涉嫌强制推销。
11月19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即与中国电信4008810000联系,对方称,曾接下属分公司反映,辽宁地区出现非法WAP上网浏览现象,故暂时关闭了部分用户3G上网功能,尚未确定恢复时间。
11月2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再次与中国电信4008810000取得联系,客服称辽宁部分用户3G上网被关闭核查结果已出,因这些用户使用NET上网和手机EVDO功能,流量超过1G以上,已超出原协议服务范围,故予以关闭。
但据消费者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协议显示,EVDO功能已生效,消费者使用NET上网所发生的费用单独计算,不包含在WAP服务中,因而不存在非法上网之说。对此,第1006号客服解释说:此次辽宁部分手机用户被终止3G服务,是站在维护中国电信利益的角度考虑的,不限量上网会使电信利益受损。
提示
消费者享受服务,运营商提供服务,白纸黑字协议为据。一方变更服务时,要尽可能顾及对方的合法权益,不能非等到消费者牺牲个人利益后,有关部门才去完善运营体制。(周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