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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惩罚性赔偿离光明还有多远

2009-04-10 15:18: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她原本只是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普通消费者,在自己的维权官司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因为500万美元的天价索赔而身陷囹圄。在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并确认国家赔偿之后,她依然面临着非同寻常的压力。

    ◎ 本刊记者 李  颖

   2009年3月5日,距离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入倒计时之际,华硕案的女主角黄静再次站在了众多媒体面前。

   此前,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向各家媒体发布消息称,3月5日上午10时,黄静到检察院领取完国家赔偿金后,将在距离检察院100米左右的北京龙都宾馆一层召开记者沟通会,届时黄静本人会将这笔赔偿金全部捐献给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5日早上9点,周成宇向媒体群发短信,称“因受到不明力量干扰,出现诸多巧合事件形成戏剧性变化”,地点更改为北纬四十度大酒店。

   然而就是这样一场普普通通的沟通会,却遭遇了一系列非同寻常的“变故”。在沟通会现场,该酒店工作人员不止一次出面阻止见面会召开。当媒体记者就座后,现场突然断电,整个沟通会陷入一定程度的混乱之中,而记者发现整个酒店只有该会议室没有供电。对此,酒店方表示:“我们是开门做生意的,你们的话题太敏感了”,不管是什么活动都不能办下去,损失由酒店赔偿。

   其实,在见面会前夕,一系列“怪事”便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原定酒店地点的无故变更;原定受捐赠的基金会不接受捐赠;原定帮助周成宇检测涉案电脑的一家IT专业媒体临时提出,因为压力过大,不能提供现场检测;原定于3月5日领取国家赔偿金,因法官身体不适,领取赔偿金的安排延后。

   太多的意外事件集中出现在召开记者沟通会的这几天,而这么多偶然集合在一起,似乎也构成了一种必然:在巨大的经济、地位、实力差距面前,普通消费者维权势必还要在黑暗中前行。

   黄静与跨国公司华硕的纠葛源于一台普通的笔记本电脑。然而,让黄静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行为,却埋下了她10个月牢狱之灾和漫长维权之路的祸端。

   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普通消费者,甚至在自己的维权官司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因为另一场官司身陷囹圄。10个月的牢狱之灾对黄静这个弱女子来说,经受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打击都是难以估计的。

   从华硕案中我们不难发现,消费者同大公司、大企业发生纠纷后,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一方。在利益关系的驱使下,公司与个别媒体勾结、公司与政府勾结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普通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其维权之路的艰辛可想而知。

   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黄静发出审查刑事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进入确认程序。在这件事上,法律终于给了黄静一个公道的答复。

   然而,黄静与华硕之间原被告角色互换后的新官司,才刚刚拉开帷幕。在这场官司里,官司的一方依然是一个弱女子,官司的另一方依旧是跨国大公司。

   其实,回顾过去一些类似的维权案件我们可以看到,普通消费者维权难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除了一些诚信至上的商家能够主动承担消费者的损失外,那些和商家协调未果、最终以法律途径解决的案子,往往都会以消费者的失败而告终。这也就是为什么个别消费者胜诉的案子总能在社会上引起极大轰动,并被冠以“里程碑意义”的原因了。

   “黄静维权案”的最终走向暂时无法判断,当人们都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500万美元的赔款要求是否漫天要价”,我们是否更应该关注如何建立起一条普通消费者维权的康庄大道呢?这条大道应该是公平的、法制的、充满诚信的,能让普通消费者和跨国公司站在一个平等的天平上协商解决问题。

   一场黑暗中的新闻发布会,带给了我们太多关于黑暗的思考,伴随这场普通消费者与跨国大公司之间本就不平衡的博弈,关于“势”与“理”的思考也一次又一次冲击着人们的神经,也许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就是下一个遭遇此类问题的消费者。那么,当我们处在黄静这个位置的时候,我们是否会更加期待能有一个健全的机制,去真正地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呢?但愿明天,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会更加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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