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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乱承诺邮购手机大变身

2009-03-07 13:50: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消费者苗女士,在收看浙江卫视时,看中了浓祥国际购物的毕加索“I吗朵”手机。于是,她拨打了购物广告中公布的电话。在与对方确认了手机型号和购买意向后,苗女士向接线员咨询这款手机的价格有没有优惠,对方请示完上级,回复可以给她特价,在原价1178元的基础上减180元,苗女士同意了。

   手机通过中国邮政寄到了苗女士手里。苗女士查看了到货单,上面打印的很不清楚,但能看到“毕加索XXX”的字样,见包裹的外包装完好无损,苗女士便付了款。

   回家后,苗女士打开包装,发现她收到的这款手机和电视购物介绍的那一款不一样。对照随包裹寄来的毕加索手机宣传单,她发现收到的是一款型名为毕加索“幻”的手机。难道是寄错了?苗女士拨通了浓祥国际购物热线,对方答复她,她支付的价位只能购买到毕加索“幻”手机。苗女士解释当时接线员给了她优惠。但对方对她的说法并不认可。

   苗女士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投诉称,她在电视购物上看到的那款手机是毕加索“I吗朵”,与销售热线的接线员订购的也是这一款。自己从来不知道还有一款毕加索“幻”手机。她多次与浓祥国际购物联系都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得知这一情况后,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浓祥国际购物和苗女士双方都没法证明当时是怎么约定的。经投诉办调解,浓祥国际购物最终与消费者达成了补差价换手机的解决方案。

   如今,电视购物广告中的手机产品似乎成了全能冠军,价格最便宜、待机时间最长、功能最全、最抗摔抗压,如果消费者真相信了这些夸大产品质量的宣传,往往会上当受骗。去年以来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就接到多宗这方面消费投诉。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提醒消费者,不可轻信产品广告中的承诺;收货时应先核对型号再付款;要保留好购物凭证;有条件最好把经销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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