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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出租房家具丢失 中介公司赔偿损失

2009-02-03 14:08: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8年12月27日,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投诉办接到北京市消费者张先生投诉,他在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有一套两居室住房,一年前委托给北京天泰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置地)出租。出租前,张先生在屋里留了一张实木双人床、一台格力牌1.5匹空调、一套结婚影集等物品。出租到期收房时,张先生发现家里被洗劫一空,原来留的这些东西都不见了。随即他与天泰置地取得联系,对方第九分公司工作人员解释道,房屋出租时,由于承租人不需要张先生留的这些物品,所以他们将张先生的物品转移到他处了,但是在搬迁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造成了这些物品的丢失。天泰置地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愿意对由此给张先生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与天泰置地协商赔偿过程中,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投诉办工作人员发现,张先生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中,虽然有物品清单这一栏,但是内容填写却很不规范,中介公司只注明了双人床、结婚影集1本、空调一部等,没有详细标注出产品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等。现在东西丢了,给核算出租人的损失造成了困难。

   张先生很气愤,为什么中介公司明明知道承租人不需要房屋中的物品,却不和他联系,反而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擅自将这些物品移走了。这是中介公司的内部规定,还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个别行为?家具、电器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丢失了结婚照如何赔偿?如果他的肖像权被盗用了,他又该向谁索赔?

   由于出租人损失无法具体核实,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由天泰置地赔偿张先生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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