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低安全级别灯具将退市

2008-12-02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按标准规定,安全级别最低的0类灯具将被勒令逐步退出市场。灯具按防触电保护类别划分,可分别划分为0类、Ⅰ类、Ⅱ类、Ⅲ类,其中0类灯具仅依靠电线丝上一层薄薄的绝缘皮作为防触电保护,且插头无接地线,安全性最差。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