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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违约:50余西部学子受困东莞

2008-11-12 12:17: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在交纳了共计40余万元就业安置费和管理费后,80名学生签订了由母校担保的就业安置协议远赴广东。苦等6个月,学生们不仅未找到学校和中介公司承诺中的“稳定工作”,而且陷入食宿无着的困境。

聚集在东莞市中际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学生在商量对策。

学生手拿协议聚集在中际公司门口,讨要已交纳的4500元费用。

   近日,来自甘肃水利学校的50余名学生再次聚集在广东省东莞市中际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门前,讨要中介费。10月6日,在接到受困学生的求助信后,记者前往东莞进行了调查。

   据受困学生代表吴艳(化名)介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家名为“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东莞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单位与学校联合招收定向委培生。该公司称,定点委培的专业是旅游服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铁路乘务,并承诺只要学生成为定向委培生,经过实习,就能进入铁路部门工作。

   2007年11月,吴艳和其他79名同学一起,通过学校和中介公司的考试,成为80名定向委培生。

   同年11月23日,学生们与办事处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称,办事处定向安置学生们到铁路部门就业工作,但在正式工作前,还需要先到东莞实习6~8个月时间。同时,按照协议规定,每名学生要向办事处交纳4500元费用。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证实,校就业办负责人曾以“担保费”名义向办事处收取人民币4万元,并将该款项存入私人户头。据知情者透露,办事处实则一家中介公司,这笔款项系中介公司向就业办负责人支付的提成。

    苦等半年工作安排屡遭推迟

   在向办事处交纳2250元就业安置费和实习跟踪管理费后,2007年12月,带着对未来工作的无限憧憬,80名同学来到东莞。到达东莞,学生们又向办事处交纳了余下的2250元后,被分配到酒店,开始了实习生活。办事处称,在酒店实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知识和粤语,并通过实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定向就业安置奠定基础。

   尽管心存疑问,但同学们还是开始了实习生涯。吴艳和几名同学被分配到一家星级酒店的中餐部,做起了实习服务员,每个月工资700元。按照协议规定,如果他们擅自离职或旷工,将被取消安置工作的资格。

   按照协议规定,学生们实习6~8个月后,便可以安置工作,但直到今年7月,办事处也未履行当初的承诺,学生们的工作被无限期地因故推迟。对此,办事处的解释是:因为8月份要举办奥运会,铁路部门已暂停招人。

   7月26日,学生们又与办事处签了一份“定向就业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办事处承诺,在今年9月30日前,将学生们安排到广东、上海、重庆等铁路部门,从事客运列车乘务员工作,如果未能在规定日期前安排学生就业,办事处将无条件退还已收取学生的4500元费用。

   但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有心的学生注意到,该协议的甲方代表由“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东莞办事处”变成了“东莞市中际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公司”)。

    落差巨大乘务员变服务员

   9月30日是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此前,学生们曾参加了一次面试,但80人中只有20多人被安置了工作,其余50多名学生的工作仍未落实。

   吴艳是通过面试的幸运者之一,但让她失望的是,他们的工作并不是做列车乘务员,而是在餐厅里做服务员。“我们要做乘务员,不是做服务员。大家一下就感到受骗了,一部分同学选择了离开。”吴艳说。

   从10月6日开始,没有被安置工作和放弃工作的学生们开始聚集到位于东莞市莞太大道的中际公司门前,讨要此前交纳的4500元费用,但公司方表示,他们正在努力解决问题,已交纳的费用暂时无法退还。

    违规中介屡遭曝光

   10月中旬,《东莞时报》报道了《80西部学子受困东莞》的消息,并引起了广东、甘肃两地劳动、教育部门的重视,甘肃方面立即责成校方领导前往东莞协助解决问题。

   10月20日,记者与甘肃省水利学校就业办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在采访中,一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当初校方为了避免出现就业协议不能落实的问题,曾向该公司收取4万元“担保费”。

   10月22日,记者见到了该校就业办主任徐贵之和副主任常逢杰。在记者的追问下,常逢杰承认,4万元“担保费”被其存入个人户头,并未存入校方财务账户。

    据知情者透露,实际上,这笔款项是中际公司向就业办负责人支付的“人头费”,即提成。

   事实上,早在2005年6月,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经检科就曾经查处了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违法出租营业执照的违法事项。执法人员认为,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属于违法出租营业执照行为。

   2006年5月,《京华时报》第8版批露了如下的信息: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连续两年允许他人以其分部名义经营,并收取管理费。执法部门已没收了该中心的17万余元非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

    律师称学生可依法维权

   10月7日,学生们再次来到中际公司讨要费用。一位自称是总经理助理的胡姓男子表示,总经理正在外地出差,目前公司正在想办法安置学生就业。

   对学生们签补充协议时发现的公司名称变更问题,胡姓男子的解释是:“我们不是‘骗子’公司,变化的只是公司名称,对学生的服务到底的宗旨是不会变的。”

   除对公司名称变更的疑问外,学生们还表示,就业协议上的规定,从第五条直接跳到了第七条,缺少第六条的规定。对此,胡姓男子表示,可能是工作人员在打印时,出现笔误所致。

   针对协议缺漏条款的问题,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峰表示,协议书是否有效,与条款数目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协议在公平的原则下,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有效合同。同时,王海峰建议:“学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已交的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

   据粗略计算,甘肃省水利学校的80名学生自2007年11月起,共在东莞工作10个月,中际公司每月向每名学生收取管理费100元,加之学生10个月前支付的4500元费用,该公司仅向甘肃省水利学校80名学生收取的费用就高达44万,向其他省份学校学生收取的费用目前还无法估算。

   10月23日,记者得知,滞留在东莞的学生已收到校方退回的就业担保费500元/人,但向记者反映情况的3名学生代表却未收到担保费。

    劳动部门表示本案属合同纠纷

   2008年10月20日,记者来到了东莞市南城区劳动局。在问明记者来意后,该局综合办一位黄姓主任称,东莞市南城区所有新闻采访首先要争得区宣传部门同意,否则不便接受采访。同时,黄主任表示:“主管这个案子的陈副局长下午开会,只能等到明天早上你们过来再说。”

   10月21日早上,记者与该局陈副局长取得了联系。陈副局长在电话中表示:本案属于合同纠纷。

   目前,受困于东莞的几十名学生生活基本靠家中汇款,或同学间相互借钱。随着季节的交替,深秋的东莞已经显露出阵阵凉意,然而记者采访的几个学生仍然穿着凉鞋。

   东莞市南城区劳动部门将如何作为?50余名学生何时能讨回中介费?学校就业办是否存在和中介公司联手操作从中牟利等违规行为?本刊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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