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对客户实施差别待遇,律师李方平在今年8月1日即《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网通实行差别待遇的格式合同条款和业务公告违法,并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网通接受其办理“亲情1+”业务的申请,赔偿1元。9月18日,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该案成为首例正式被法院受理的反垄断民事诉讼。
认为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对客户实施差别待遇,律师李方平在今年8月1日即《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网通实行差别待遇的格式合同条款和业务公告违法,并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网通接受其办理“亲情1+”业务的申请,赔偿1元。9月18日,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该案成为首例正式被法院受理的反垄断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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