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图文]偷拍:窃私欲冲破道德底线

2008-09-01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公交车上“走光”事件频频发生。

   入夏以来,在网络媒体上流传的涉及女性脸、胸部、腿部等的偷拍照片,极大地侵害了女性的个人隐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规定,如果使用特殊专业设备偷拍,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 本刊记者  李  颖

   炎炎夏日里,几乎每天的气温都达到了30℃以上。走在大街上,女性的小吊带、低胸衣、超短裙及热裤成为了夏日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频频吸引男士目光的同时,“清凉”的女性也成为了一些不良分子的偷拍对象。

   近年来,女性在公共场所被偷窥、偷拍、骚扰的事件频频发生,特别是在公交车上,这种事情更是屡见不鲜。随着手机摄像头像素的升级换代,一些所谓的“偷拍网站”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节节攀升,致使女性面部、胸部、腿部等部位的偷拍照片在网络上春光大曝,部分照片还被网友认为拍得相当“专业”,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女性的个人隐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规定,如果使用特殊专业设备偷拍,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公共交通工具上“走光”事件频发

    夏季,是女性遭遇骚扰频发的季节。在采访中,很多女性表示,偷拍是最让人难以接受的。

   在北京市东单附近某写字楼上班的张小姐告诉记者,前些天她乘坐684路公交车上班,当她在拥挤的车厢内站定后,突然发现身边一位坐在椅子上的男子将手中的手机放得位置很低,并且摄像头正朝向她裙内的方向。“我当时觉得那个男人姿势很诡异,很可能是在偷拍,于是我就赶快换到别的地方去了。”张小姐说。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时候,由于偷拍者的手法十分隐蔽,被拍者往往很难察觉。

   在北京某电台工作的梁先生表示,他就曾经在地铁5号线上看到过这样的事情。他说:“那天我做完一个采访,准备回单位整理稿子。在车厢里,一个男的从上车后就开始打量我身旁坐着的一个穿吊带衣的女孩。大概过了两站地,男子开始摆弄手机,并迅速地朝着女孩的胸部按了几下。当时我准备下车,无意中往那个男子的手机上瞄了一眼,看见女孩的乳沟已经被该男子拍在了手机上,但被偷拍的女孩却浑然不知。”

   8月15日,记者就女性乘坐公交车遭遇偷拍一事对北京市驾驶119路公交车的一位王姓司机进行咨询。王先生建议,女性在早晨上班或上学时最好能提前一些,而下班的时候也可以稍微晚点从公司或学校出来,这样既可以避开高峰时的拥挤,也可以避开毒辣的太阳。此外,王先生指出了公交车上两个容易走光被偷拍的位置,一个是上车的时候,由于是由低向高走,坐在或站在靠近前门位置的乘客很容易就能居高临下地拍摄到女性的胸部;第二是靠近下客门的位置,由于发动机后置,站在台阶上的乘客同样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前排女乘客的胸部。同时,王先生提醒说:“当乘客看到有人偷拍时,要敢于果断地指出来,必要时还要对偷拍者进行大声警告,以灭其嚣张气焰。”

   8月16日,记者致电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现行的《地铁运营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地铁内擅自从事商业销售、乞讨或携带危险品等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并可追加处罚,但摄影摄像行为并不在运营方管辖范畴。该名工作人员坦言:“在包括地铁在内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女性被偷拍,甚至被威胁的事件时有发生,以夏季为甚。但是由于此类现象取证难度相对较大,还是要靠广大女性自己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提高警惕。”

    高像素拍照手机为偷拍提供便利

   8月5日,在北京国贸大厦上班的李小姐向记者反映,上周末,她陪好友逛街,由于天气炎热,她穿了一件低领的连衣裙。在天意附近准备过天桥时,李小姐发现一个男子正站在天桥的楼梯拐弯处对着天桥下摆弄手机。“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但是他的手机一直随着我们的方向移动。当我们走出他的视线后,他马上就转移了目标。”李小姐怀疑被此人偷拍,但是没有充分的证据,所以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记者在连日的采访中发现,有四成左右的女性被称曾遭遇过偷拍,且大部分为手机偷拍。

   记者在google图片搜索中输入关键词“偷拍”,共搜索出约有414,000项符合偷拍的查询结果。此外,在登陆一些论坛时,一些用手机偷拍的模糊照片也被赫然张贴在网站上。这些偷拍的照片大量涉及女性的胸部、背部、臀部、腿部等隐私部位,拍摄角度多为侧后方或自上而下。

   偷拍的增多,可以说与拍照手机的普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的拍照功能已经不再遥不可及。目前,摄像头已经成为了手机的基本配置。并且随着手机的更新换代,手机的价格也是一路猛跌,几乎是人人都具有购买一部高像素拍照手机的能力。

   同时,较之照相机、摄像机等,拍照手机在偷拍时更具有隐蔽性,当事人很难判断持有手机者是否正在对自己进行偷拍。

   北京市华炜律师事务所吕天遨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偷拍侵犯了人格权中的肖像权,严重的甚至还会侵犯名誉权。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可处以拘留或罚款。但同时,吕天遨坦言:“虽然我国已经把偷拍归纳到了法律的范畴,在处罚上有法可依,但是被侵害者却面临着举证难的困境。”

    红外透镜下的高科技偷拍

   红外透镜作为相机滤镜配件的一种,被广泛应用于风景及夜间拍摄。但基于其特殊的透视效果,也正在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着。

   “有一次上网,无意中看到网站上刊登的一些图片,宣称通过一些特殊的设备,可以看到女性衣服里面的样子。”河北省邢台市读者张小姐告诉记者。

   根据张小姐的提示,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红外偷拍”、“透视偷拍”等关键词,果然有不少街头透视照片呈现在记者眼前,而那些被偷拍的女性却毫无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偷拍者的目标。偷拍者使用红外滤镜这种特殊的设备拍照,女性的衣服就成了“皇帝的新装”,暴露在他们面前。“看到这样的图片和视频,我们走在大街上,就等于没有任何的隐私可言了。”张小姐担忧地说。

   记者在摄影论坛及生活时尚论坛中看到,关于红外滤镜透视偷拍的讨论,绝大多数女性网友对这类行为表现出了强烈不满。一位网名叫“豆浆”的女网友表示:“为了防止被人透视偷拍,我们以后出门要多长几双眼睛,凡是举着相机对着人群拍照的,都把他列入怀疑目标。这种人要是被抓到,应该按流氓罪判了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杨玉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红外透镜对于棉质的衣物穿透力较弱,对于尼龙、丝绸等衣物的穿透力较强。正常的照相机前面没有滤光镜,如果女性发现照相机前加了一个带颜色的滤光镜,就很有可能被偷拍了。女性在出门前要注意,不要穿太薄的衣服。此外,颜色偏红或偏绿的衣服,对红外线的穿透能力有一定影响,不法分子拍出的照片就不会有近似裸体的效果。”

   同时杨玉柱表示,一些不法分子拍摄女性透视照片,是为了出卖给不法网站获取利益。“公安机关时刻在对各个网站进行监控,如果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来传播这类视频资料,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将迅速锁定其IP地址,从而找到传播发布这些视频资料的不法分子。对于传播这些信息的网站,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删除,或是网监部门采用一定方式进行屏蔽,防止这类信息的流通。”杨玉柱说:“此外,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规定,如果使用特殊专业设备偷拍,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相关链接

    这些地方易遭偷拍

   人行天桥:坡度与走光的几率成正比。走光,最多发生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尤其是闹市里的人行天桥。如果短裙一族走在侧护栏边处,无疑会为桥下的不轨之人提供“观光”机会。

   公交车:台阶较高,上车容易走光;后车门第一个位置,即使两腿靠得再拢也很容易走光;抓扶手时容易走光;如果领口很低或很松,坐在座位上容易让站在身边的人偷拍。

    公共厕所:这种场所人来人往,容易被偷拍。

    试衣间:在商场试衣间换新装以前,除了针孔相机,还要留意拍照手机。

    游泳池:穿着泳装游泳时,容易成为偷拍者的目标。

    公园:多数情侣亲热镜头,都拍于公园。

   街边装有落地玻璃窗的餐厅:许多女士就餐时,坐姿不雅,很容易就被外面的路人窥见而留下“证据”。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