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万里行》>>

北京家乐福遭双倍索赔

2008-01-08 16:1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7年10月8日,周先生在北京家乐福有限公司双井店花费164.5元购买“天喔”牌盐津桃肉,回家食用后发现该食品异样甜蜜,且引起身体不适。周先生遂把该食品送往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检验,上海天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喔盐津桃肉糖精钠、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含量超标,不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周先生与被告北京家乐福有限公司双井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予以双倍赔偿,退还食品款164.5元,并赔付329元,承担交通费50元。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