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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雾彩带:新标缘何难结新果

2007-10-18 15:3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气雾彩带是近年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类气雾剂产品,被广泛用于婚礼、节日等场合,增添喜庆气氛。日前,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气雾彩带》标准(条款强制)已于9月1日起实施。然而,对于新标准商家反应并不积极,广州各彩带批发市场上的可阻燃彩带屈指可数,新标准的推行遇到一定阻力。其中除了新旧产品过渡期的时间因素外,还有部分人为因素,需要市场和政府各方共同推进。

    ◎ 王拥军 杨婷婷

    出台即遭市场霜冻

   随着气雾剂行业的蓬勃发展,气雾彩带被广泛用于婚礼、聚会等喜庆场合,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由于我国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各生产厂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虽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内容简单,缺少统一性和前瞻性,更严重的是在环保、安全等方面还出现了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2006年初,山东一婚宴现场就曾发生彩带烧伤人的事故。

   为保障气雾彩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实现产品标准化生产日益迫切。2005年4月28日,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国内企业标准的基础上起草气雾彩带产品行业标准工作的有关事宜。7月6日,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决定成立气雾彩带产品行业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中山市绿之风日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组成。同时上报国家发改委并于2005年10月得到正式批准,将《气雾彩带》行业标准列入2005年的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中。

   然而新标准正式实施以后,一些正在筹备婚礼的年轻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作为彩带主要生产基地的广州,市场上居然难以买到符合新标准的彩带。直至9月中旬,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仍以具有危险性的可燃型气雾彩带为主。

   一德路精品购物市场、江南大道北婚纱街和大南路,是广州几个主要的彩带批发市场。许多店铺将彩带摆放在店门口或路边橱窗的显眼位置,花花绿绿,喜气洋洋。其中,多数是可燃型彩带,以“乐乐彩条”、“彩世界彩带”、“开心飞雪”等几款居多。产品外包装标有易燃品标志,而且有“勿在火源附近或高温带电和开关处使用、勿对人和物直接喷射、勿对空罐加热或燃烧”的产品使用说明。

   令人困惑的是,多数业主并不知道国家实施了行业新标准。对于彩带安全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可燃型彩带可以放心使用,只要不对着火喷就不会出事。另有一些知情的业主,则对新标准内容不以为然。一家店老板告诉记者:“没有那种(阻燃型)产品,市面上全都是这种(可燃型)货,你到别的店铺去,情况也都一样。”记者走访大南路时,一家店铺的店员劝阻记者:“不用找那种(阻燃型)了,根本没有,报纸哄你的。”记者注意到,商家觉得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只是报纸说说而已”。

   9月下旬,尽管有些商家陆续从货架上撤下了可燃型彩带,但阻燃型彩带并没有出现在市场上。

   与商家的反应不同,许多受访消费者表示他们了解气雾彩带不安全,容易爆炸起火,但不知道国家实施了彩带行业新标准。准备今年10月份举行婚礼的袁小姐听说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彩带,当即表示自己会选用新彩带。门诊医生周女士受访时才知道旧彩带遭禁的消息。因为她使用机会少,就没有太多去了解。不过常识告诉她,这些压缩包装的物品近火易爆。

    新旧产品阵营对垒

   《气雾彩带》行业标准(强制条款)属于行业标准,由标准起草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据一标准起草企业介绍,各个正规彩带生产企业已收到行业标准的正式文本,企业也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从9月1日起不再生产可燃彩带。咨询国家质检总局后记者得知,一般产品类新标准的实施会有2~3个月的缓冲期,以方便企业和市场消化按原有标准生产的产品,但之后将按标准严格执行。由于《气雾彩带》行业标准中不可燃为强制执行条款,对不符合强制条款标准的产品查处后会根据《标准法》的规定按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等。

   其实,新标准遭到市场冷遇,除了新旧过渡期间产品消化的时间因素外,还有更主要的人为因素。记者发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的新标准并未受到市场欢迎。行业中对标准推行起关键作用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等,对新的标准并不认同。目前,仅标准起草企业按照标准生产阻燃型彩带,显得孤军作战,势单力薄。

   深圳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是新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新标准的实施时间确定后,该公司8月份曾向各经销商发出正式通知:公司9月1日后不再生产销售可燃彩带,取而代之的是阻燃开心彩带和红双喜彩带,希望客户不要再采购销售可燃彩带。通知发出后市场反应冷淡。

   金惠丰公司市场部的敬小姐告诉记者,8月之前,公司已经没有库存,为避免经销商受损失,旧彩带依然可以进行销售,不过销售商应向消费者说明。至于新产品,8月初就开始推广,经销商愿意使用价格相对高、利润也更高的新产品。但面临的问题是,新旧两种产品在市场上价格悬殊,新产品不易被消费者接受,经销商因此十分谨慎,不愿意采购。

   不仅经销商对新标准心存疑虑,生产厂家对该标准也表示出不配合乃至抵制的态度。据行业人士透露,标准正式文本于2007年7月下发。为此,气雾剂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单位、彩带生产企业、媒体于2007年8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气雾彩带》行业标准(强制条款)宣贯会,会上对新标准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说明。会议邀请了全国多家彩带生产企业前往参加,但实际到会的仅有四五家。而出席企业也提出暂缓施行标准的要求,理由是这项标准在中国太超前了。

    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

   市场对新标准为何如此冷淡,企业为何对此迟疑不决?标准主要起草人、深圳市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红庆小姐谈了自己的看法:生产企业存在抵制心理,是由于当中存在两大壁垒,一是采用新标准,成本提高,市场份额下降,短期内销售份额会受到冲击;二是研制新配方,技术门槛较高。有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标准化生产,也有部分企业缺乏自律,依然生产低价劣质的彩带,希望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统一规范,避免因价格竞争阻碍新标准实施。由于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李红庆希望消费者理性对待消费行为,选用安全的新产品,消除生产企业的疑虑。

   李红庆同时回顾了金惠丰的企业发展历程,行业的标准缺失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深圳市金惠丰实业有限公司早期(1993-2000年)的彩带是阻燃的,但由于配方中采用的F11/F12(氟里昂)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所以按中国的禁氟令在2006年要全面禁用。后期(2000-2003年)开发的DME水基配方减少了溶剂的用量,在环保方面有了改善,但产品的可燃性增加。为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从2004年起深圳金惠丰研制开发了符合欧美安全标准的阻燃彩带,但主要市场不在国内,而是向新加坡、东南亚、美国等国出口。

   在国内进行可燃彩带的生产销售,则是为了满足部分老客户的要求。2005年在制定气雾彩带行业标准的过程中,金惠丰公司一直向国内的客户宣传阻燃彩带的安全性。但由于可燃彩带与阻燃彩带采用的原料配方不同,成本相差较大,按阻燃标准生产的彩带出厂价要高出一倍左右,所以很难在国内市场上进行推广。

   今年,国家制定实施了新标准,但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自律,依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而价格相对低廉的可燃彩带,造成阻燃彩带叫好却不叫座,推广起来困难重重。

   就标准实施及市场监管情况等问题,记者咨询了政府职能部门。广州市质监局到9月中旬为止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中心有该标准的记录,但没有具体条文内容。广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标准刚刚实施,考虑到实际运作,还需要一个月才能落实。行业人士则认为,实施标准,仅靠企业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在各生产企业的自律下,通过媒体宣传、质监部门严管,让国内的消费者自我觉醒,这样合格规范的彩带才能逐渐占领市场。

   从气雾彩带企业曲折的发展历程中不难得出,行业标准的缺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生命安全利益,也严重打击了正规生产企业,以致低价劣质产品充盈市场,吸引消费者购买,造成恶性循环。随着气雾剂产品的用途日趋广泛,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实施新标准。

   此外,欧美和日本等先进国家对此类产品在环保、安全方面要求非常严格,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就已全面禁止使用易燃型气雾彩带产品。

   中国产品在出口中遇到的问题,也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各国的不同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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