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墩墩,傻乎乎的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很难把它们可爱的形象与威胁、恐怖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可是在2006年12月初,一个名为“熊猫烧香”的病毒瞬间暴发,千万台电脑屏幕上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个个“可爱的”熊猫形象,它们手捧三柱香,不断地对着屏幕前的你鞠躬……别以为那是在给你拜早年,那是在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你倒霉了!
在看到熊猫的同时,您心爱的计算机不断地出现蓝屏,所有的文件被无情地破坏。截至2006年年底,已有不下50万台电脑受到了熊猫大哥的光顾。而至今,已整整肆虐于网络世界达4个月之久!
该病毒有三大“必杀技”。第一项为“72变”,在其蔓延期间不断地变种,任杀毒公司推出各种“补丁程序”,它依然大行其道。据不完全统计,从其出世至今,已变化出了100种以上的变种。
第二项为“无情一击”。被它摧残过的电脑,不但系统运行缓慢,而且所有的文件都变成了熊猫家族的形象,从你的原始文件到备份,完全的杀之殆尽,让数以万计的企业公司闻之色变。
第三项为“妙手空空”。只要“熊猫手”伸入你的电脑内,你的一切,你公司的一切,在该病毒面前都不再是什么秘密,可谓一览无余。也因为这一绝学,让很多不法分子产生浓厚兴趣,他们不断对“熊猫烧香”进行变种,让其成为真正的“完美大盗”。据称,通过变种病毒赚钱的一些“大赢家”,每个月就可攫取200万元的财富。
一时间,“熊猫烧香”成为了全球电脑用户皆知的大魔头。
那么,是谁制造了“熊猫烧香”?
2007年2月,“熊猫烧香”病毒案终于告破,该病毒的制作者李俊落网。这也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电视屏幕上的这位新生代“毒王”,一身囚衣,光头。很难想象,一个出生在普通家庭,中专毕业,对电脑有超浓厚兴趣的25岁的青年,竟然就是让互联网世界谈虎色变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
“熊猫烧香”让李俊一夜成名。围绕着李俊是不是个人才、李俊犯罪的原因、李俊该重判还是轻判,网络上引发了一场声势不小的争议,有的高校里甚至还为此举办了辩论会。事实上,这场争议至今没有结束。
有人说,这么多的防病毒公司,这么多揣着高等学历的专业人才,都没能破解“熊猫烧香”,就说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李俊是个网络人才!不错,他学历低,才中专水平,可在与众多精英的较量中,胜出了!在看守所里,他仅用5个小时,完成了“熊猫烧香”的专杀软件。目前,这个专杀软件已在网上公布,供被感染者免费下载。这样的人还不是人才?
有人说,李俊不讲道德,不懂法律,怎能称之为人才?充其量是个歪才,在狭窄的专业领域里懂一点罢了。在任何领域,破坏都比创造要容易得多。对网络犯罪分子的推崇,是一种浮躁的社会心态。
李俊说一句话:“我本无意犯罪,只怪生活现实。”他说自己曾多次上北京、下广州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被拒之门外,因为所有公司都认定一个中专学历的人不会有什么能力。为了发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走上歧路。
李俊的这段经历使一些人把他犯罪的原因,归咎于社会不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认为在“文凭至上”的今天,低学历人才无法得到证明才华的机会,也就很难有出头之日。一位法律专家说:“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妨碍了年轻人展示自己的能力,有一技之长又缺乏表达机会的时候,就有可能以异化的途径表现出来。”
但这种看法有很多人不认同,他们认为,要为社会所认可,有很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为什么只读了小学四年级的郑渊洁能够成为童话大王?为什么李俊却偏偏走上犯罪这条道路?他遇到一点挫折就满腹委屈,不惜危害他人,报复社会,应该说,犯罪的根本原因在李俊自己身上。
对于如何判处李俊,各方分歧更大。“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让其做义工赎罪,是惩罚,更是补偿!”这是一种看法。一位大学教师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初生牛犊。让李俊监管网络病毒该多好。”
但要求对李俊重判的也大有人在。他们认为“一旦对其从轻判决,无疑将助长病毒传播者的嚣张气焰,到时候,只怕出来更多的‘花猫烧香’、‘野猫烧香’。不难想象,轻判李俊的先例一开,岂不是‘高智商’犯罪者都将被‘网开一面’?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会沦为笑柄,法律威严将荡然无存!”因此,他们呼吁对李俊重判,以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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