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法律适用关和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事实关。对于刻意制造纠纷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能够查实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理,并依法撤销原判和对驰名商标的认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出席在无锡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时讲的这番话,被媒体理解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的表态。
“要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法律适用关和严把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事实关。对于刻意制造纠纷以获得驰名商标认定,能够查实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理,并依法撤销原判和对驰名商标的认定。”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出席在无锡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时讲的这番话,被媒体理解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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