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高悬的治劣“利剑”

2018-02-28 09:15: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高悬的治劣“利剑”

——记江苏省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王娟

文 李翔 毛长军

人物简介

王娟,1969年生,现供职江苏省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重点负责查办质量技术监督类违法违规案件。她多次被评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文明职工、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建湖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建湖县妇联表彰为全县“巾帼建功标兵”。

2002年12月,一纸调令,将江苏省建湖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王娟,调任盐城市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开启了持续15年多的行政执法历程。面对严寒酷暑和形形色色的行政相对人,她坚守在稽查执法一线,和队友们写下了一个个不忘初心、依法执法、屡次建功的故事。

苦练“内功”

来到稽查大队后,王娟坚持不懈学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专业知识,把多学、多听、多看、多思,作为提素质、增本领、强自我的方法和途径,为执法查案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每当遇到困难,她总是积极思考、尝试摸索;与行政相对人交流,她会潜心研究揣摩其心理,逐步使行政相对人由抵触不配合到积极配合。经过长期的磨砺,王娟逐步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稽查工作经验,成为执法办案骨干。2012年1月,她担负起了稽查大队长的重任。

王娟深知,稽查工作重点,就是服务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产品质量、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三农民生等方面依法执法。为了更好地规范化执法,服务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她与队友们认真开展了“说理式”执法,规范化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及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承办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一丝不苟。

敢于“较真”

行政执法是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王娟积极探索执法工作新思路,认真执行局里出台的《行政处罚案件全程说理化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细化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探索专业技术领域执法办案思路。

面对各种各样的行政案件和形形色色的行政相对人,王娟既勇于“啃硬骨头”,又敢于“较真”。在查办某混凝土公司劣质混凝土案件时,她打破传统的调查方法,通过电脑操作,调取混凝土配合比取得相关证据;在江苏某电气机械制造公司销售未经3C认证的路灯控制箱案件中,她与同事对产品深入研究,挖掘路灯控制箱与电缆分支箱的微妙区别,通过“说理式”执法,最终让行政相对人口服心服。

多年来,王娟和同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认真开展“质检利剑”等行动,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快调查、严处罚,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举报投诉,助力企业发展和消费者维权。2017年,她与队友们查办了电缆、涉钢、水泥、3C认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多个专项案件,每一次行动都记载着稽查执法工作者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轨迹,体现着满满的责任与担当。

常敲“警钟”

王娟按照执法“三查三改三预防”要求,通过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案件预审、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学习培训、严格办案流程、重视处罚回访等措施,规范廉洁执法行为,坚定不移地执行着相关规章制度,对行政相对人的“拉拢”始终说“不”。

有一次,由于产品检测不合格,一家企业负责人找到王娟求情,趁她不注意,把1000元现金放到她的包里。晚上回家发现后,王娟回想起白天的事情,随即与该负责人通了电话:“这钱我决不能收,请按照规定接受处理,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含糊。同时,我也真诚地希望你们厂能够生产出质量过硬、叫得响的产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她还会同局有关科室的同事一起建议该厂及时增添检测设备,修订产品标准,完善检测手段,使产品质量很快有了提高,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称赞。

法为民所执,案为民所查——王娟始终牢记这一点,在工作中和同事牢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监管与优服务并举,助力企业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维权。近三年来,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2个“执法办案主体”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00余起,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被撤回及行政诉讼判败诉的案件,王娟和队友们查处的案件就占了五分之一。

时代在变,责任未减,固守稽查岗位的王娟信念如初。她与建湖县市场监管系统的全体执法人员共同扎牢质量安全的保障网,将出鞘的“利剑”指向劣质产品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断续写惠民生、促发展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春天)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