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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建设“法治质监”成效显著

2015-04-20 09:31: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开年喜迎“满堂红”

   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建设“法治质监”成效显著

    ■文/子  墨

   近年来,嘉兴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系列创建为抓手,全面“强化八种意识、提升八种能力”,分别被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省质监局表彰为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下辖五个县(市)质监局均获得省政府或省质监系统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前实现市县两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满堂红”。

   嘉兴市质监局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制定实施了《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督查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到全局工作各个方面。市、县两级质监局相应设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成立了市质监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职权梳理和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目前,该市质监局权力清单共梳理出行政权力368项,其中拟市级保留9项,实行属地管理346项,共性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5项,组织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38个,并已经市政府公开发布。市质监局权力清单被省质监局推荐作为全省系统唯一一个市级局权力清单的参考样本。

   同时,该局围绕“四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行使职权的条件、监督环节、事后保障,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专业。制订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七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认真听取和采纳听证中的合理意见,确保行政决策依法合法、透明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该局牢固树立“无证据即无处罚”的法治理念,突出“法理并用”和“人性化”执法,认真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试行规则》,出台行政指导三个制度,对12种情形实施行政告诫、6种情形实施行政约谈、6种情形实施行政建议。制定出台了《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双证”规定,实施说理式执法,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自由裁量,使行政执法更加文明、科学、公正。针对职业申诉举报高发态势和处置实践暴露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指南(试行)》,统一格式文书,规范处理程序。加大12365投诉举报中心、法制、业务处室的联动,开展处理前集体商议、答复时法制审查等措施。进一步健全质监与公安合作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方便了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质监业务。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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