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上午11点多,陕西省安康市纤维检验所接到一位67岁的老大爷投诉,称自己在金州广场体育馆内举办的“2014冬季品牌服装(赴安康)展销会”上花290元购买的“貂皮大衣”疑为假冒伪劣商品,要求退货,但销售商坚持认为是真品,拒不退货,因此专程带着衣服前来投诉,请市纤检所协调处理。
该所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书面记录了投诉内容,并当场验看了该“貂皮大衣”,发现其吊牌上标明:品名—裘皮服装,皮毛名称—貂,等级—一级品,厂家—内蒙古鑫达皮毛有限公司,衣服本体上标明:商标—鑫晶达,厂家—内蒙古鑫晶达皮毛厂。按照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该大衣产品名称不规范、多种形式的标注内容不一致,且无执行标准、安全技术类别、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等产品标识,涉嫌存在质量问题。因已到下班时间,该所安排老大爷在单位食堂免费享用了午餐,然后专门安排3名执法人员,放弃午休时间,带老大爷一起前往该展销会会场作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了解,发现老大爷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销售人员也无异议,执法人员责令该摊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告知了展会举办方,经执法人员和展会负责人共同调解,销售商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消费者的误工费和交通费,因销售负责人不在,由展会举办方先行垫付。执法人员还当场对展会负责人和销售商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假冒伪劣服装的危害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他们提高质量意识,同时给老大爷讲解了识别假冒伪劣服装的简易方法,并肯定了他依法维权的意识。老大爷对该所的工作非常满意,他说:“这次到政府部门办事,有人让座、有人倒茶、态度和蔼、处理迅速、结果圆满,而且在人民遇到困难事,能积极主动的施以援手,这样的政风行风是我们非常欢迎的,与以前相比不敢想象,变化太大了!”
从接到投诉到处理完毕,仅用时2个小时,该所在处理这起群众投诉中不推、不拖、不等,处理过程从快,处理结果合情、合理、合法,获得群众当场点赞,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从该所来看并不是一句空话。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