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日前通过了欧洲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准备制订新的消费品安全规则及新的产品市场监察规则,加强保护消费者及提升欧盟一般产品的安全性。在消费品安全规则草案的第七章,订立了为非食品消费品标示原产地的责任。根据建议条款,生产商及进口商必须确保在欧盟市场出售的非食品消费品标示原产地。在欧盟成员国内生产的产品,可以附有“欧盟制造”标签,或标明在某一欧盟成员国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在欧委会的议案中加入了一项条款,指明只能以英语标示原产地,让消费者容易明白标签内容。这项强制性标签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欧盟市场内非食品类消费品的可追溯性,以及提升消费者对产品原产地的关注。
当前,生产商投放产品到欧盟市场时,只须在产品或包装标示若干资料,让当局可以较容易地追查产品的生产商,但这项措施未能有效确保产品安全。欧盟的快速资讯交换系统(RAPEX)显示,在欧盟成员国检获的危险品中,约10%未能追查生产商。
尽管大多数生产商已经自愿为产品附上标示原产地的标签,但欧委会表示,订立强制性标签将可大大增强辨别生产商的能力,提升对市场的监察力度。同时,产品应附有基本的重要资料,让消费者在购物时作出选择。
不过,并非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支持上述欧委会议案。在欧盟理事会内,成员国对此意见不一,大部分来自欧洲南部的成员国倾向订立强制性原产地标签,但欧洲北部的成员国则强烈反对。支持欧委会议案的欧洲议会议员认为,必须订立强制性标签规定,藉此为欧盟生产商在国际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由于强制性原产地标签适用于进口到欧盟的产品以及在欧盟生产的产品,所以并不违反国际贸易规则。亦有议员认为,欧盟透过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制度,可以支持在欧盟进行生产业务的公司。由于这些公司在创造就业及推动欧盟经济增长上举足轻重,所以,此举明显有助欧盟的经济发展。最后,支持欧委会议案的议员重申,大部分公司已在产品或包装附上原产地标签,所以,附上标签的额外成本有限。
虽然欧洲议会通过了欧委会的议案,但少数议员仍然反对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制度。这些议员认为,强制性标签不能够提升产品的追溯性及安全性。相反,标签只会有利于若干生产商,加重企业特别是小型公司的成本。
除了原产地标签外,消费品安全规则议案亦规定,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必须应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产品安全资料,包括生产商如何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安全。由于现时多项法规都适用于非食品类产品,互相重叠,因此,欧委会有意厘清产品安全的监管架构及市场监察制度。在建议中的市场监察规则下,各类产品的安全规则执法措施将会协调一致,预计会减低企业遵守规则的成本。建议中的市场监察规则授权欧委会采取适用于整个欧盟的临时或永久措施,因此更容易取缔在欧盟市场内的危险产品。欧委会可以根据情况的严重性,禁止销售产品,并在市场内回收相关产品。规则议案将会转交欧盟理事会,让28个成员国审议及批准。《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7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