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碳酸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6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抽查的碳酸饮料全部符合标准规定。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碳酸饮料(汽水)》GB/T10792-2008、《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59.2-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总砷、铅、铜、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