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河北石家庄:违法“吊证”

2011-05-18 15:2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制定措施,强力整治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出台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最高奖励10万元。

    该局主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首先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清查,对未按国家标准和卫生部指定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在产品上如实标注有关内容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剂使用行为。发现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未报告,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暂扣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并召回所售产品。

   严格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监管。对未按规定在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标签上加印警示标识,未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违反规定向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销售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

   同时,开展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出台了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最高奖励10万元。奖励办法规定,凡以实物、书面材料、视听资料和符合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据,向质监部门举报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等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属实后,对举报人按照实际罚没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

   同时,石家庄市质监系统对外公布质监部门奖励举报政策,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查实的举报投诉案件,向举报投诉人兑现奖励承诺。

    (焦 强)《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