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作为打假的主力军,严厉查处了一批又一批的违法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随着制假售假违法活动越来越隐蔽,手段层出不穷,质监部门如何才能在打假中发挥更大作用,真正成为打假不可替代的主力军,加强情报建设,促进稽查执法,已被各级领导所重视。
情报的概念,理论界有多种定义。如:“有情况有报告就是情报”,“通过秘密手段搜集的,关于敌对方外交、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信息”,“被传递、整理、分析后的信息”等。笔者认为:质监部门的情报是指在监督管理过程中,通过搜集、整理、分析,运用所获得的各种信息、数据和资料。情报建设就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获得的各种信息,将其整理、分析、总结出来的有用信息,并运用到稽查执法中去,实现规范企业生产秩序,事前主动打击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地位和作用
情报建设是稽查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善于开发、利用和收集情报,关系着稽查执法的成败。因此,明确情报建设在稽查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针对性的及时采集,特别是整理,加工情报,形成不同层面的质量情报信息,对稽查执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情报建设是稽查执法决策的参谋。随着制假售假违法活动越来越隐蔽,手段层出不穷,面对处于暗处的违法者,质监部门只有掌握了有效的情报,了解了违法者的情况,才能给予有效打击。如:在收集情报中,执法人员能对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掌握、法律法规运用等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可根据情报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并实施预防措施,有效地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再如:一些案件中被检查企业对假冒伪劣商品有明显的转移、出售行为,执法人员可以提前实施查封、扣押,防止涉案物品转移、出售,流向消费环节,提高稽查执法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情报建设体现稽查执法的综合水平。信息时代的稽查执法,主要体现在对信息的驾驭与利用能力上。情报建设体现在稽查执法的各个环节中,实际反映了稽查执法的综合水平。如在情报收集中,可体现执法人员的前瞻性、胆量、办案技巧;在情报整理中,可体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对违法行为的敏锐性等。
情报来源
(一)12365举报投诉平台。为履行职能,强化举报投诉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投诉需求,质监部门成立了12365举报投诉平台。该平台有举报、投诉、调查、质量鉴定等功能,对外受理消费者的各种申诉、举报和投诉等,对内兼情报的收集、反馈,是目前质监部门情报的重要来源。
(二)打假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由于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效性慢、手续繁杂和打假成本高等问题,企业、消费者向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的单打独斗维权方式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专业打假公司、打假联盟、行业打假协会、职业打假人等民间(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这些社会组织运作灵活,情报收集更为敏捷,往往能及时提供情报,拓宽情报收集网络,逐渐成为质监部门情报的有效来源。
(三)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媒体是当今社会信息收集和传播的主要载体,特别是网络对信息传播有着极强的迅速性、普及性。媒体对制假售假窝点、热点质量问题的跟踪、分析、报道,很容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质监部门稽查执法提供有效线索。
(四)质监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企业作为监管对象,质监部门掌握其大量的信息。如在抽检中可掌握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还有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情况。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分析,可以获得大量有效的情报。
(五)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换。稽查执法只是质监部门的手段,最终目的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现这个目的,这不仅仅是质监部门自身的职责,同时也是工商、卫生、农业、公安等部门的职责。质监部门通过挂靠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办公室的牌子,与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情报渠道,交换有效情报,扩大情报来源。
弊端及成因
通过总结当前质监部门情报的主要来源,我们不难发现大部分来源为被动式获取,缺少主动性,不能实现主动警示、事前预防,随机性较大,不能适应快速响应的需要。这样的获得方式,会使稽查执法的决策支持处于弱势,也会慢慢消弱质监部门获取情报的主体地位。过度依赖,还会造成执法人员与外界的实际隔阂。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认识不高,没有明确的专职情报部门。情报建设可使质监部门掌握打假的主动性,并以最低的投入,获得最好的效果。但是,质监部门目前对情报建设还缺少足够的认识,直接影响到具体工作的态度和方法,情报建设往往也因循守旧,缺少创新意识,安于现状。在实际操作中,尽管成立了12365举报投诉平台,但其职责业务也仅限于受理举报投诉,业务内容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拓展延伸。正是由于这种情况,造成了情报建设的无序运转,消减了情报应有的功能。
(二)管理不严,没有建立专兼结合的情报网络。在具体的运作中,质监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从监管对象到执法人员的递进式情报网络。而是需要哪方面的情报,就去收集哪方面的情况,没有明确情报的收集、传递制度,更没有把重点放在对情报人员的管理上。特别是没有从监管对象、行业内部中培养情报人员,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奖励机制,很难挖掘和调动情报人员的潜力和积极性。
(三)经费不足,限制了情报建设的开展。在实践中,情报人员为了收集信息,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及大量的资金,甚至危及到人身安全。但效果往往不是立竿见影的。因此,必须从资金上给予长远的支撑。由于经费不足,很多应该开展的工作无法开展,监管对象内部的情报人员也难得到物色和培养,对情报人员的奖励更难以保证。
建 议
(一)巩固基础,深挖原有途径。一是坚持不懈地扩大宣传工作,让社会了解质监部门的职能职责。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质监工作,尤其要宣传提醒消费者如何选购商品的常识,使全社会更主动地提供情报。二是完善12365举报投诉平台,探索更广泛的业务范围。三是继续发挥打假办的作用,加强协调沟通,畅通情报交换渠道,扩大情报来源。
(二)提高认识,明确专职的情报部门。质监部门必须站在战略性的高度,增强对情报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把情报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尽快明确专职情报部门。省、市质监部门应由12365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县(区)质监部门应由稽查队、法规股负责。同时还要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如情报收集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等等。
(三)加强管理,建立专兼结合的情报网络。专兼结合的情报网络要做到覆盖监管对象、行业和各领域。同时要根据当地监督对象情况来组建,重点从监管对象内部培养兼职情报人员。组建中要注重培养情报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年龄结构,并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使之尽快为我所用。工资、待遇可由质监部门的打假经费、罚没款解决,奖励按照法律规定的执行。
(四)增加投入,保证情报建设的开展。当前,质监部门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有限经费的合理使用、支配问题。因此,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向情报建设方面倾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让其尽快建设起来。同时,应在尽可能不花资金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帮助兼职情报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更安心地工作。
(作者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