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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合格率80%

2010-11-18 16:08: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抽查范围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94家企业生产300种瓶(桶)装饮用水产品。抽查的品种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等,有瓶装和桶装两种规格。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及《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饮用纯净水产品进行了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亚硝酸盐、铅、总砷、铜、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氰化物、挥发性酚、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项目的检验;对饮用水产品进行了亚硝酸盐、耗氧量、铅、总砷、铜、镉、余氯、挥发性酚、三氯甲烷、溴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项目的检验;对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进行了界限指标、硒、锑、砷、铜、钡、镉、铬、铅、汞、锰、镍、银、溴酸盐、硼酸盐、硝酸盐、氟化物、耗氧量、挥发性酚、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亚硝酸盐、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梭膜菌项目的检验。

    质量问题

   抽查发现有24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电导率、亚硝酸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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