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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武装

2009-12-24 15:46: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在采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时,满眼所见的、满耳所闻的尽是与“绿色”、“信息”、“软件”、“数字”等词汇及相关的事物。

    

    今年的7月28日,太原市质监局迎来了一位客人——副省长张建欣一行来到该局考察调研。考察中,她的一句“作为省会城市,太原的监管水平、技术装备、检验能力反映的是全省的最高水平”,让太原质监人兴奋不已。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记者日前在太原质监局采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时,满眼所见的、满耳所闻的尽是与“绿色”、“信息”、“软件”、“数字”等词汇及相关的事物。

    

    一目了然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已经取得了连续三年‘零死亡’的骄人成绩。”谈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时,太原市质监局局长王中一一脸的自豪。

    太原市是老工业城市,特种设备数量占全省1/3左右,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约占全省1/2。面对特种设备行业数量多、品种杂、分布广、设备旧、增速快等特点,能达到这个目标,有何秘诀呢?

    “这与我们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手段密不可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我们建立了一个‘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王中一补充道。

    到底是一套什么样的电梯管理运行方式,能带来如此的效果呢?

    太原市质监局总工程师李建军介绍说:电梯发生事故,只有10%是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而90%的事故是日常管理不善、保养维修不及时、带病运行造成的。也就是说,电梯如果保养不及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很大。为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每半个月必须保养一次;《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更是对此进行了强调与细化。

    但是,基层的稽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却经常发现,一些在用电梯的使用方,无法提供完整的维保记录。“这就说明电梯的使用者没有做到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保。”

    再加上电梯维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进入门槛降低,太原市曾一度出现了电梯维保“游击队”。低素质、低技术、低价格的“游击队”扰乱了全市电梯维保市场,一名维保人员在几家公司兼职、无资质人员进入维保队伍、伪造维保记录等一些不规范现象开始大行其道,使得一些电梯未能按要求及时维保,带“病”工作的电梯增加了安全隐患,也增加了质监部门的监管难度。

    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在开发这个平台时,该局借助了一家智能科技公司这个“外脑”,并与之一起进行了完善与应用。据介绍,该平台是有别于普通电梯安全监管系统的新一代监管系统,整个系统由4个部分组成:置于电梯上的电梯智能电子使用证和使用单位身份卡、维保人员和检验人员身份卡等;工作人员携带的手持数据终端(维保、检验和监察3种数据终端);维保公司自身管理的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质监局的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

    使用这套系统以后,维保单位的每一名维保人员,都将会有一个自己专属的维保人员身份卡。卡里记录了该名维保人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公司等。每次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保时,首先需要用自己的手持读写器扫描身份卡,确认身份。进入电梯维保现场以后,维保人员须先将手持读写器对准电梯内的信息卡进行扫描,然后按照规范流程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完成后,还需要扫描业主信息卡并确认后,才能完成。

    随后,整个维保过程得到的数据,会通过手持设备接入维保系统,发送到网上的质监管理平台数据库服务器,再将整理之后的数据发布到网络服务器上,供电梯业主、维保公司、管理部门等进行浏览、考核和审查,同时也可对没有按时维保的电梯人员进行电话、短信提醒。

    庞大的数据库、智能化的管理模式等一系列信息化手段,很好地解决了此前的一些监管难题。维保人员身份卡系统,净化了维保队伍,确保了维保人员的资质,规范了市场竞争;业主确认的方式,保证了维保记录的真实;共享数据平台,确保了维保质量,提升了电梯维保管理水平;便捷的操作方式、及时提醒的“红绿灯”,提高了电梯监管的效率,将很多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

    

    苦练内功

    在“质量和安全年”里,太原质监局的喜事不断,先是小店分局被省局选中开展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后来他们又根据试点的工作开发出了一套“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

    李建军介绍说,为做好试点工作,我们把与认证监管工作有关的全部企业、产品、机构和人员,以及认证运行的全部环节都纳入监管范围,形成闭环管理,对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使监管关口前移。

    同时,加大了对3C认证产品企业的监管力度,边巡查边摸底,边查缺补漏,对全区3C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计量认证机构做到底数清;对企业、机构登记建档,对新领证或准备领证生产企业也逐一进行巡查,登记企业相关信息,不断完善质量档案。另外,还协调安监局等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与各乡镇街办协调,确定了义务监督员,明确了监督员职责、职权和义务等。

    “但是,既然省局把这个试点的工作交给我们,我们一定要拿出‘硬货’来说明他们的选择没有错。”李建军说,于是,我们在软件开发单位的配合下,开发出以“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为模型,以“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单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

    现在,该系统的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上传到软件开发单位的网站,进入试运行阶段,预先期望的各种功能均已实现,效果良好。

    据介绍,此系统有六个功能:

    一是通过系统可建立本辖区的3C获证企业动态电子档案;

    二是可将企业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的记录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该软件将录入的企业信息按照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以及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自动生成巡查(A)、监管(B)、执法(C)三个类型级别,此类型级别是随着对企业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的结果而变动,方便执法人员分级动态监管,也避免了掺杂一些人情因素;

    三是为企业开辟查看核对本企业执法、监管、巡查信息的单独窗口,企业可通过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随时查询本企业的执法、监管、巡查结果,这也是对执法人员工作的一种监督;

    四是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开展巡查、检查、监管、执法工作的预警提示功能,提前十天(或定义任意天数)提示执法人员,针对系统提示的信息,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服务时,即可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和服务,帮扶企业整改,提高该企业类型级别;

    五是为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现了层级管理,上级检查下级的监管工作时,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随时检查。

    六是限制查阅,即企业只可以查询本企业的信息,县局只可以查询本辖区的信息,市局只可以查询本市的信息,省局则可以查询所有各市、各县局的信息。信息的录入和修改限制由县局负责,省局、市局、企业不能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录入和修改,有利于树立此项工作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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