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展基层质监工作的重要平台,区域监管工作已经走过了3年多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质监系统不仅探索出了一套成形的管理模式,而且在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文/王福德
当前不断加快的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变革,要求区域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具有实效性。基层区域监管工作虽然一直在向着规范有效的目标进取,但一些主客观不利因素的存在已经产生了壁垒,倘若不能实现突破,区域监管这个凝聚了众多人心血与希望的监管平台,恐怕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跨越。鉴于此,我们结合工作实践谈谈不成熟的观点,希望能对区域监管工作发展起到一些积极作用。
体制需要理顺
规范完善的体制是确保工作行之有效的基础,区域监管工作虽然已有多年的实践,但就体制而言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理顺调整。目前,大多数地区区域监管通常担负标准、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等业务领域的执法检查,同时负责产品定检抽样及打假治劣工作。但在具体实施中,很多地方的机构调整并不到位,有的部门仍然是技术检测与执法检查职能混合,这样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和定位不准就会产生很多冲突。比如:多头进企业,执法部门违规收费等。对此各地基层质监部门围绕工作职能做了大量探索,山东省临沂质监系统制定的“一个平台、三项工程”(一个平台是指区域监管平台,三项工程是指整合提高检验能力的大检验工程,规范提高执法能力的大稽查工程,全局联动,以提升部门合作支持为宗旨的大质监工程)的体制,就在这方面迈出了有力步伐,值得借鉴。
此外,建立一套规范的区域监管工作流程,并做成作业指导手册也非常必要。在区域监管工作之初,由于各地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同,区域监管工作各有特色,无论是侧重点还是管理模式都有差异。随着几年来的实践,区域监管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总结出了一套成形的模式和管理方法,只是由于改革调整进度不同,还没有出台非常规范的监管流程,这样很多基层监管人员受业务能力的制约,在工作开展中会形成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阻碍了区域监管工作的规范进程,也不能保证区域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能力建设是基础命脉
区域监管工作是融合了标准、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管等多项业务的综合性工作平台,因此在能力基础方面就有着非常高的要求。这个能力基础包括人才和硬件两个部分。道理很简单,没有人才就会使工作缺乏活力和创造力,而缺乏硬件则会形成“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有些监管人员缺乏必要的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缺乏为企业服务的能力。进入企业后常常不知从何下手,找不出监管重点,这样就很难使监管工作提升质量和效率;再加上技术机构设备差,检验检测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难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工作有效性上还有待提高。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方的基层质监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人才比率上都有很大缺口;另一方面,技术检测机构硬件基础条件还很薄弱,与目前不断发展的检测工作要求相比,已经形成明显差距,但受经费制约,一时之间难以大面积对硬件设施进行配备和更新。因此,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合理整合检验资源,提升检验硬件水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财政体制制约工作开展
现在一些地方对区域监管人员准备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办法,但就目前的质监工作全局来看,区域监管不可能独立于其他质监工作之外,所有基层质监部门在经费保障上基本都是一体的,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体制对区域监管工作的制约,就要全面考虑,通过深化体制改革的办法彻底解决。
在自身经济体制制约之外,地方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域监管工作的开展,如何既要落实好国家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又不能对地方税源造成破坏,是个颇具艺术性的问题,需要找准结合点。
建设企业质量责任机制
区域监管工作直接面对企业,目的是通过监管保障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但从目前区域监管工作的实际来看,这种管理体制在明确企业责任方面尚有待加强。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例,大多数企业虽然在形式上取得了生产许可资质,但思想意识上远远达不到要求,片面追求眼前利益,致使生产管理不到位,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企业跟监管人员阳奉阴违,或是避而不见,甚至态度恶劣地直接恶语相向,而监管人员还得小心应付,这样常常使工作效率非常低下,监管工作的效果也不理想,一些企业你今天来检查了我就应付一下,检查结束了就我行我素,很难保持稳定的状态。由于缺乏对质量责任的清醒认识,有些企业的质量保障体系形同虚设,比如企业实验室,有很多在通过认证后就弃之不用,甚至干脆改做产品原料仓库使用。另一方面,区域监管工作量大面广,在开展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的区域监管队伍已经超负荷承担工作压力,倘若不能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责任机制,很难保证监管效果。
加强执法保障是关键
区域监管工作不只是为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才是关键,但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监管工作缺乏后处理保障。即使查出了企业的问题,有时也难以落实到位。这既有执法力量薄弱的原因,也有执法能力的原因。比如: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上,单靠质监的力量不行,而移交司法部门常常遥遥无期,这样一来,不仅不能有效地纠正问题企业的缺点,还让其他企业产生不公平感,在客观上增加了区域监管工作的难度。因此,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特别是总结有效手段,落实区域监管的后处理工作非常重要,这是区域监管工作是否规范有效开展的保证。
尽管区域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但笔者认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产发展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区域监管作为质监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综合工作平台,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各方关注努力下,这个工作平台也必将不断完善,真正体现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部门形象。
(作者单位:山东省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