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发展信心 创优发展环境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为提振山西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若干措施》提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流程。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多场景、多业务中的应用,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依职权注销、代位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山西将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应用。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举措,鼓励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促进自由裁量权的规范适用,加快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行“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推进“个转企”工作,落实奖补政策,探索构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库,进行精准帮扶。主动为企业画像,依托平台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积极推进“惠商保”项目宣传理赔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成功后享受“惠商保”政策。
同时,切实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以下简称“两不一欠”)问题。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的款项,特别是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有关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未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失信惩戒。
在健全法治体系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查办并公布典型案例,确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完善转供电违规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使用“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严厉打击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若干措施》还要求加强标准制定、认证实施等环节的指导,提高“山西精品”的公信力和知名度,稳步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制定精准的惠企惠民一揽子政策措施,开展“惠企直通车”行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