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力量 强化部门协同
浙江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成效显著
□ 姚中巍
截至发稿时,浙江省兰溪市已注销非标电动自行车8.8万余辆,置换淘汰率达55%;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消费券200万元,核销金额194.1万元,撬动经济消费约1759万元。
据介绍,为推进兰溪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今年以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浙江e行在线”和“金e换”数字化平台,不断夯实基础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加速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
为了做好部门协作,该局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一镇一小组”统筹推进,即出台《兰溪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推进会统一部署,明确淘汰置换流程、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指导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1个经济开发区成立17个属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淘汰置换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一村一底数”网格落实,即在该市摸排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4万辆的基础上,对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实体淘汰注销、灭失注销等淘汰置换流程培训,以网格为单位全面开展淘汰置换工作,切实打通淘汰置换的“最后一公里”。对于电话无法联系、原非标电动自行车已转卖或报废等情况,按照灭失类予以处理。目前,兰溪市已通过网格排查完成未满7年的实物淘汰注销28940辆,灭失注销59604辆。三是“一日一跟进”督查考核,即制定《兰溪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基层智治“e行在线”工作,建立镇街“日提醒、周通知、半月通报”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每月15日和25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每天在镇、村等微信群内发布各村淘汰置换数量,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贯穿至每一天,实现基层“e行在线”落格率和摸排率两个100%。
为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响应参与注销和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该局推出3项便民措施。一是置换上牌“应设尽设”。为切实提升群众置换便利度,该局对全市置换点进行扩面提质,新设立8个临时上牌点,在偏远地区增设30家临时回收代办点,全市共设立151个置换点,实现5公里内淘汰置换点全覆盖。同时,对置换点组织开展两次集中置换工作培训,并对各环节衔接进行细化解读,确保淘汰置换回收过程可控、可行、可溯、可查。二是优惠政策“应知尽知”。该局充分发动村、社区基层网格员力量,通过电话、短信、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全市非标电动自行车用户进行全覆盖宣传和摸排,将淘汰置换优惠政策传递给群众,确保每一户市民都了解政策,享受提前置换的优惠。同时,该局不断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兰溪发布、兰精灵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淘汰置换提醒,设计宣传海报,制作宣传音视频,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集中置换“应办尽办”。该局工作专班联合属地乡镇街道,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运营商、回收代办点,集中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系列淘汰置换专场活动。通过推出特价全域车、让利抵价、话费补贴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手段,以大幅优惠活动和便利置换手续破解观望心态,调动消费者置换积极性。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守护市民行车安全,该局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对该市电动自行车店全方位开展滚动巡查,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禁止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根据投诉举报和线索交办,该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靶向监督抽查,共发现5批次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均已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闭环处置,立案查处5起,罚没款2.83万元,有效保障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此外,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该局充分利用信访平台、12345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平台等途径,做好电动自行车相关投诉举报件的分流工作,并及时反馈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