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越)6月30日,广东省2021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在各地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广东省有关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显示,获A级考核等级的地市分别是广州、东莞、深圳、江门、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惠州、湛江;获B级考核等级的地市分别是梅州、清远、汕尾、云浮、韶关、阳江、河源、潮州、汕头、茂名、揭阳。
据悉,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广东省纪委监委和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通报文件要求,要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认真对标对表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深化质量创新,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