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文礼
“我国五大数字科技龙头企业的市值还不到美国五大龙头企业的13%,净利润规模不足其11%。”近日,在谈及数字经济发展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提到这样一组对比数字。他表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速度有所减缓,此前发展所积累的先发优势正在受到挑战。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带来《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提案》。
刘尚希说,从行业龙头企业来看,美国数字科技企业海外收入占比平均过半,而中国有关企业国际化收入占比明显偏低。从中小创新企业来看,我国每年新增独角兽企业数量在2018年之后陷入停滞甚至有所下降,而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每年新增的独角兽公司数量持续增加。
刘尚希认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趋缓,一是由于政策统筹协调不足等原因,导致企业在数字领域创新的合规风险有所上升;二是政策的前瞻性、战略性考虑不足。“比如,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个人权益,而对数据的合理使用和流通考虑不充分。”刘尚希说,这不利于发挥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的数据优势以及进一步提升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的价值。
刘尚希表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必须大力增强我国数字经济的创新活力与发展动能。
“我国要继续鼓励头部数字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发挥好头雁效应。”刘尚希建议,不断完善对平台企业的监管方式,鼓励平台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头部企业持续强化基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助力构建我国自主可控产业生态;鼓励头部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开放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生态,在形成创新合力的同时减少行业重复建设,加快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发挥数字化对实体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鼓励数字科技企业走出去,增强全球竞争话语权。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不合时宜的、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并在新政策出台前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刘尚希建议,进一步优化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激发市场创新热情和能力。
刘尚希还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和政策的可预期性,优化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厘清监管分工,明确监管标准。“建议明确‘负面清单’,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引导作用。”刘尚希说,要坚持“发展优先,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建立积极开放且面向未来的政策框架与行业规范,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和可预期性,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明确方向。
《中国质量报》【两会·提案议案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