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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广告“翻车” 是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2021-09-06 10:46:23 中国质量报

□ 张国栋

“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动辄售价上万元一件的“网红”加拿大鹅羽绒服品牌,因这句虚假宣传语而“翻车”。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Canada Goose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9月4日《新民晚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许多网友直呼“痛快”。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布广告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字样。这意味着,不管你经营的商品怎样、价格几何,只要发布了带“最”字的广告,那么就涉嫌违法,因而被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进而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就该案而言,这也恐怕只是其一。因为如果只是发布个“最广告”,还不至于就要被罚款多达45万元,其背后隐藏的虚假宣传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

一方面,业内人士证实,在禽鸟品种相同的情况下,羽绒的品质和禽鸟的成熟度有关,和产地、气候无关。这说明,当事人强调Hutterite产地来彰显羽绒的保暖性无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

另一方面,其销售的大部分羽绒服并非使用保温性能更出色的高蓬松度鹅绒,而是使用了蓬松度较低的鸭绒,因此当事人以偏概全地称其产品所使用的羽绒“优良且最保暖”与事实不符。这就不仅违反了广告法所规定的不得发布“禁止字样”,而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此外,联系到2020年,加拿大鹅天猫旗舰店网页点击量达1.81亿次,销售额达人民币1.67亿元,涉案广告有一定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45万元,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因此可以说,这既是一次向“最广告”说“不”,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生动实践,也是一起非常给力的、不折不扣的广告法严肃执法案例,值得各个商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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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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