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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项整治转供电主体违法行为

2021-08-17 13:07:51 中国质量报

监管与宣传并重 治标与治本同步

重庆专项整治转供电主体违法行为

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该局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394家,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转供电主体151家,行政处罚75家,责令退还多收电费19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3万元,罚款1644万元,全市降低用电成本惠及99.54万家工商企业用户,共减免电费14.35亿元,为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确保把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转供电通常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经营者)转供的行为。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继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之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出台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规定,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负担,电网公司直接供电企业均享受到政策红利,但在转供电环节仍然存在政策传导的堵点、断点、难点,严重影响相关市场主体的政策获得感。

为切实落实国家电价降费政策,减轻电力用户负担,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整治,有效减轻企业经营成本。重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3项措施专项整治转供电主体的违法行为。

坚持思想与行动同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方案,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走访调研,全面摸排转供电主体数量、运营模式、管理方式、价格执行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该局全面了解电价政策,组织专家学者、办案骨干举办专题培训,研究监管难点,统一工作标准,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

坚持宣传与监管同抓。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联动,向转供电主体印发告知书,提升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该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不及时传导降价政策、违规乱加价、多收电费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其中,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案,罚没款128.7万元;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二分公司在转供电环节自立收费项目案,罚没款20.68万元。

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全市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重庆市场监管部门健全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风险预警+精准监管+案件查处”的常态化机制,根据传递信息,对可疑行为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终端用户用电成本,打通落实电价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与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继续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各类违规加价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动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常态化,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位,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中国质量报》【我为群众办实事】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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