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北京市东城区对两家销售低俗名称食品商户进行立案调查

2021-08-10 11:35:3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锣鼓巷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两家销售低俗名称食品的商户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对各商户经营场所内售卖的各类商品的标签标识、广告宣传、进销货票据、供货商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商户店内销售外包装写有“蛋疼含片”“萌汉药”“贱男消失片”等字样的糖果(实际为软糖、话梅糖、奶片等),未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识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两户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相关食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同时,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这些带有低俗名称的软糖、话梅糖、奶片等食品开展抽样检测。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本次抽检结果,一旦发现存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商家给予处罚。

执法人员提示经营者,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同时,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标识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杜绝使用有违道德伦理或者公序良俗的食品名称和文字描述,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辖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运 ...

  • 安徽滁州市供电公司成立一支“共产党 ...

  • 【聚焦 | 铜仁乡村振兴】石阡国荣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十万山 ...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种植的二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