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东)近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近段时间开展的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件。
据介绍,该案当事人锦官城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介绍推广该公司的培训业务,在经营场所旁边发布6张教育培训展架广告。其中,在“用数据说话 用成绩证明”的展架中展示了一些有关考试成绩的信息。同时,展架广告还有“XX县理科、文科高考第一名”“全县理科状元”等曾在该培训机构参加过培训等内容。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培训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行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将持续严厉查处教育培训机构、网络培训机构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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