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组织电动自行车一级经销商签订承诺书
销售合规电动车 安全盈利两不误
本报讯 (何正君)近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广西电动车行业协会向经销商发出规范、安全销售电动自行车倡议,倡导各经销商不售卖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杜绝篡改电池行为。目前,广西电动车行业协会与南宁市70多家电动自行车一级经销商已签订《合法销售承诺书》。
据了解,截至今年一季度,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360万辆,人均拥有量和出行方式占比均在全国前列。由于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个别经营户存在篡改电动性质(锂电改铅酸)、改变电池电压(48V改60V或72V)、掺杂假牌克隆牌高价销售等问题,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更是埋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倡议书提出,倡导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承诺做到“四个一”,即做一名合法销售者、做一名行业普法者、做一名隐患排查者、做一名安全宣传者。目前,南宁市70多家电动自行车一级经销商承诺,从即日起,一律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篡改电池的行为,不改变电池电压,不售卖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杜绝克隆牌、外地牌、套牌车的销售,为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稳定承担应有的责任。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违规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从经销源头杜绝不合格、不达标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