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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开展蚕茧质量监管

2020-10-14 10:45:15 中国质量报

摸清底数 细化责任

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开展蚕茧质量监管

本报讯 (王 栋 记者秦海峰)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是全国三大优质蚕茧基地之一,阳城蚕茧以其历史悠久、产量高、质量优而闻名于世,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蚕桑产业是阳城、沁水等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眼下,正值秋茧收购时节,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适时开展了秋季蚕茧质量监督检查行动。

前不久,该局召开了全市秋季蚕茧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协调会,专家组对检查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司丽芳指出,蚕茧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改革以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在该局是首次开展,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这不仅是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蚕茧主产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蚕茧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要以规范企业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茧丝绸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能,圆满完成任务。

从9月22日起,检查组以阳城县丝绸进出口分公司、阳城县禹珈豪丝业有限公司、阳城县佳美茧丝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县端氏镇杏林村茧站、沁水县端氏华宇蚕桑合作社等5家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摸清底数、分工合作、细化责任。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及结果通报,市县局负责现场检查、结果汇总及监管执法,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技术支撑及蚕茧检验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摸清蚕茧收购加工企业底数、履行质量义务、执行标准情况;检查企业收购过程中是否有压级压价、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检验仪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开展蚕茧抽样检验,原则上每个茧站桑蚕鲜茧不少于两批次。

监督检查以《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抽样检验为蚕茧质量监管与服务的切入点,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同时,工作中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公正、科学、严谨。属地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整合后的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以监督检查为契机,运用强有力法律武器,将文件精神、领导指示、专家要求和监管实际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工作有效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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