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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进专利保险工作

2020-04-28 09:33:5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 艳)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内蒙古自治区发明人侯永昌购买的专利保险正式生效,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保险个人第一单落地生效。

侯永昌多年来一直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发明和创造。目前,共拥有授权专利14件,其中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9件。在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期间,侯永昌为自己的专利——“电磁式隔膜增氧气泵”购买了专利执行保险,为自己的智慧劳动成果穿上了防护衣。

据中国人保财险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保单生效后,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使用其专利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投保人因该事故在承保区域内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从而有效降低发明人的维权成本。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已陆续推出专利被侵权责任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专利保险,综合保障发明人的各项权益。

随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为降低企业及发明人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和侵权损失,通过开展专利保险工作座谈会、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专利保险工作,使全区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为专利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2020年4月,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内蒙古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知识产权保险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为原则,共同推动自治区专利保险工作,帮助企业及发明人有效提升抗风险综合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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