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白筱宇 记者张 华)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2019年度年报工作进行调整,其中,企业年报时间延长3个月,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6个月。
2019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企业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更正其年报信息。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对于未年报企业,暂时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年报工作参照企业执行。
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统一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湖北省是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地区,当前面临的重要工作是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该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总局的政策支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主动谋划、靠前服务,为市场主体尽快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支撑。要进一步改进服务,采取管用、实用的服务措施,为市场主体“搭把手”,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共渡难关,切实提高年报质量和年报率。同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类市场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足不出户、安心年报,及时公示年报信息,维护良好信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