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文达)3月31日,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促复工保经营稳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该市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以下简称《2.0版清单》),该清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据介绍,2019年,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借鉴湖北、上海等省市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1.0版清单》),将8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0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纳入不予处罚清单。清单倡导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主观上确属无心之失,客观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首过免罚”。
该份清单施行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据此做出不予处罚案件180余件,分别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广告、食品标签瑕疵、明码标价内容不完善等4个领域。惠及主体多数是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负担加重。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段启辉表示,该局积极探索用市场化的思路、法治化的办法提升监管效能,在去年研究制定《1.0版清单》的基础上,升级出台《2.0版清单》。该份清单既是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也是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容新容缺容错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具体举措。
记者从《2.0版清单》中看到,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手段,围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特别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新兴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处于初创期的企业,量身定制了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版清单》共涉及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电子商务、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是对《1.0版清单》的补充完善。截至目前,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63项。
《2.0版清单》侧重在处罚法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执法的社会效果,以及国家当前政策等诸多因素,坚持过罚相当,对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详细表述,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细化,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2.0版清单》进一步强化了惠企力度,清单中11项涉及电子商务、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等,主要是支持线上经营、网络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等行业企业尽快复工。还有11项是对企业未及时办理证照登记、变更和备案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清单严守安全底线,排除了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对此类违法行为,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管。
《2.0版清单》对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适用条件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都作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标准,方便执法人员“照单”实施,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为确保清单落地落实,还出台了“三制一规范”工作机制,即倡导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坚持依法严格监管机制以及规范不予处罚的办理程序,推动执法流程标准化,确保不予处罚制度真正落地,惠及企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