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有媒体报道称,为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冲击,近日,多地推出不同形式的消费券。如山东济南推出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浙江省将推出总计10亿元文旅消费券,南京发放3.18亿元消费券,长沙、广州开始补贴汽车消费,河北、四川等地鼓励发放消费补贴。
所谓消费券,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在因经济不景气导致民众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时发放的一种专用券及支付凭证,期望借此来刺激消费,进而带动生产和投资的增长与经济的复苏。消费券通常都会有明确且较为短暂的使用期限,即规定时间内必须一次性消费完毕,逾期无效。按照购买对象的不同,消费券可分为购物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教育培训消费券等类别。
今年发生的疫情,对各地方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消费更是与春节这一黄金假期失之交臂。当前,虽然全国大多数企业复工复产已渐入正轨,但疫情拐点尚未明确,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活动要恢复如初仍需要不短的过渡期。要实现稳增长目标,稳住对GDP贡献率高达57.8%的消费容不得半点闪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就此,一些地方发放消费券对扩内需、保增长、稳就业等,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消费券是当下促进经济复苏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我国有14亿人口的庞大市场、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市场优势巨大,应该说,消费券的发放,既是鼓励消费者能够出门消费、享受美好生活,同时也是给企业一种政策红利,可以助推企业和服务业的复苏,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众所周知,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社会零售消费总额增速大降,成都、杭州等地发行了消费券,杭州的拉动扩大效应为2.06倍,家电、旅游等行业拉动效应更高。有了此前的成功经验,面对当下拉动消费的迫切需求,将发放消费券纳入经济抗“疫”的政策药包,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也是一个有效的应对措施,值得考虑。
发放消费券也要审慎而行。各地政府力推消费券,初衷都是好的,以通过消费券刺激消费市场提振经济。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区域性的流通形式,各地推出的消费券部分地承担着货币的作用,消费券是预支未来的政府收入,最后需要政府财政来买单。由于各地财力不一样,以及具体的消费环境、消费能力不同,消费券的发放规模应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避免过度透支。应当看到,消费券只是一个非常规的短期刺激手段,要保证中长期消费,还是要依靠更稳健常规的政策做保障。
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左右协同发力。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推进复产复工、恢复营业的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抓紧取消过度管控的做法和规定,尽快让消费热起来,让经济活起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