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中杰)日前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中获悉,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其氧乐果检出值达0.35mg/kg,超出标准规定16倍之多。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
去年7月,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中,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蔚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板栗鸭,因菌落总数检出值严重超标被通报。去年11月,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关于2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报中,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唱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太圆满蛋糕(烘烤类热加工糕点),菌落总数检出值5次检验结果均超标。今年1月27日,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又以高价销售青茄子案,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处以50万元罚款,被媒体广泛报道。
据悉,大商集团是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50多座城市的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拥有员工20多万人。新玛特是大商集团的新商号,是大商集团步入现代化、国际化的标志性商号。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是大商集团下属的位于河南新乡市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