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快捷办”“自助办”,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自2月15日起在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大兴、顺义、延庆7个区试点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
该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以及股权出质登记,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的原则,政府公开承诺制登记标准,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市场主体对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实行自主申报;市场主体提交的章程、协议、决议等文件内容,登记机关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办理登记,即时通过。
对于按照“承诺制”登记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出资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予以公示。对提交人、申请人采取欺诈手段隐瞒有关情况、重要事实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将对其采取失信准入限制措施。
《中国质量报》